核安全文化基本理念
一、“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
“理性”是指正确认识并把握核安全的基本规律。
“协调”是指维护和确保核安全的各种政策和措施要系统考虑、系统管理,补齐短板、整体提升。
“并进”是指与核安全相关的各类组织、各个国家为打造普遍核安全做出共同的努力,共同发展。
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基本方针
我国始终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提出了安全与质量并重的总要求,其中“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一切工作的始终。
三、“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原则
对于某个具体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或涉源部门),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通过“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使辐射产生的影响,达到“尽量低”的水平,实现防护与安全最优化。
四、严格的安全监管是对被监管者最有力的支持
严管就是厚爱。
信任不能代替监管。
安全就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核与辐射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