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核安全理念的基本要求
1.两个“零容忍”
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
2.三个“提高”
提高认识水平、提高文化素养、提高工作能力。
3.四个“凡事”
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
4.五个“意识”
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
5.“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学法:认真学习核与辐射安全法规知识。
知法:全面、深刻知悉与其业务相关的各项核安全法规要求。
用法:自觉应用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开展相关工作。
守法:严格守法,维护核与辐射安全法规的权威和尊严,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6.多层次、多道屏障的“纵深防御”体系
“纵深防御”是目前我国核安全设计和运行的基本指导思想,旨在将核活动置于多重保护之中。
核技术利用领域常见的“纵深防御”措施(设施)有:门机连锁装置、紧急停机按钮、固定式辐射辐射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视频监控、工作状态指示、现场巡测等,即使上述一种或几种防御措施失效,其余起效的措施仍然能够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或警示工作人员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7.“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态度
“严”即坚持制度从严,切实做到凡事有法可依,杜绝制度漏洞;
“慎”即坚持安全第一、保守决策。必须将安全第一保守决策的原则贯穿于核安全各个环节,落实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各个阶段,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以审慎的态度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细”即坚持精细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各项工作,规范各类监督检查程序并有效实施;注重细节,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苗头,不留下任何隐患;
“实”即树立务实之风。监督检查要实,整改要求要实,跟踪问效要实,要强化督导,从严问责,力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