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单位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属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落实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指标,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属地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属地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属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动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属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餐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推动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属地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做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属地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组织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各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一)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开展属地生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十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属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南昌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辖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与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健、林业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参照《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只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19〕24号)执行。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与大气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安全科。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58.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29.77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58.97万元,较2021年减少1356.76万元,下降85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事业编人员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8.9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58.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97万元,较2021年减少1586.53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事业编人员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29.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8.9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65万元,决算数为15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其中:
(一)社会保障缴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1万元,决算数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15万元,决算数为13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9万元,决算数为1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08万元,较2021年减少704.84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事业编制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较2021年减少382.75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事业编制人员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8万元,较2021年减少78.24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事业编制人员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开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跟去年一样。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跟去年一样。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上划基数不够,预算没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上划基数不够预算没安排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上划基数不够,预算没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上划基数不够没安排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跟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跟去年一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跟去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74万元,降低9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上划,人员编制数量减少,上划基数主要保障人员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 (含离退休人员) 、 军队 (含武警)向转役复员刘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