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降低施工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伤害,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工作。
通知指出,低噪声施工设备包括土方机械和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两类。其中土方机械包括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包括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
通知要求,申报企业近三年应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设备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通知明确,申报的设备噪声值要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应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应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要求。
推荐工作坚持自愿原则,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注册,按要求填报。工信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发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