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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4-07  访问量: 

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

1.做好支持“1269”和“8810”行动相关产业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辐排科)

2.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不定期收集诉求,加大“三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诉求办理进展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辐排科、执法支队)

3.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责任部门:执法支队、宣法科)

4.规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三方服务,公开环评文件质量评分情况、清洁生产报告评审通过情况。(责任部门:辐排科、生态科)

5.发布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披露。(责任部门:综合科)

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6.公开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美丽南昌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步做好政策解读。(责任部门:土壤科、大气科、综合科)

7.适时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有效发挥源头预防作用。(责任部门:辐排科)

8.公开《南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同步发布解读。(责任部门:污防中心)

9.及时发布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信息。(责任部门:大气科、水科)

10.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加强督察进驻、督察整改等关键环节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责任部门:督察办)

三、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提升解读质量

11.严格落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重大政策解读率达到100%。(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2.解读材料要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重大政策出台后,安排局主要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责任部门:宣法科,相关科室单位)

四、开展政民互动有效回应关切

14.严格落实网上各类互动交流渠道办理时限,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支队、污防中心)

15.开展“政府开放周”线下活动,深入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重点工作采访报道,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法科、污防中心)

16.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部门:宣法科)

五、强化政务公开基础保障

17.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和汇聚风险。(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8.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责任部门:宣法科,相关科室单位)

19.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保障更新频率和内容质量。(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法科、污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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