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湾里生态环境局: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综合字〔2023〕56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确定工作,经过认真筛选,反复审核,共确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174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