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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公示名单(二十二) 行政处罚决定书59、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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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公示名单(二十二)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处罚日期 处罚内容 处罚履行方式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1 洪环行罚〔2023〕59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高俊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 一般行政处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细化 2023/12/25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22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 洪环行罚〔2023〕60号 南昌市展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蔡久程 未批先建 一般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第七章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一) 2023/12/25 未批先建,罚款3.0876万元 罚款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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