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公示名单(二十二)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处罚履行方式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
1 | 洪环行罚〔2023〕59号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 高俊 |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 | 一般行政处罚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细化 | 2023/12/25 |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22元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
2 | 洪环行罚〔2023〕60号 | 南昌市展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蔡久程 | 未批先建 | 一般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第七章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一) | 2023/12/25 | 未批先建,罚款3.0876万元 | 罚款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