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兆驰光电LED生产线技改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8-14至2024-08-20,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兆驰光电LED生产线技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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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昌东工业区朱桥东路199号江西省兆 驰光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技改性质,位于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LED全自动封装生产线配套用气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将氮氢保护气体的氢气供应由外购氢瓶改为氨分解制氢;将现有空压制备的普氮进一步提纯,产生的高纯氮气替代现有的普氮作为主体生产线保护气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氨库氨瓶更换过程、氨分解站氢氮气净化过程排放的氨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氨气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要求。 (二)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三)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氨气吸收水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氨库、氨分解站、应急事故收集池等严格按《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