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8-22至2024-08-28,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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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镇、流湖镇 | ||||
建设单位: | 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区分公司 | ||||
编制单位: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红谷滩区厚田镇、流湖镇,输电线路起点为110kV霞坊光伏升压站,终点为110kV流湖变电站,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6.214k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按照有关规范及要求设计,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三)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相关区域应设警告标示;加强输变电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 (四)严格落实防噪措施,确保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