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南昌市东湖区芭比堂鹏爱动物医院榕门路分院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8-13至2024-08-19,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南昌市东湖区芭比堂鹏爱动物医院榕门路分院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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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榕门路555号 | ||||
建设单位: | 南昌芭比堂鹏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榕门路分公司 | ||||
编制单位: | 江西璜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东湖区榕门路555号,属扩建性质,在现有动物基础诊疗的基础上新增手术室,开展动物颅腔、胸腔、腹腔手术,年开展宠物门诊1050例、美容洗浴1050例、手术70例、寄养1400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宠物排泄物和宠物自身排放的臭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臭气处理措施,确保臭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美容洗浴废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等。医疗废水、美容洗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临交通干道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紫外灯管、废外包装、宠物粪便、废尿垫、废猫砂、动物尸体、美容垃圾、废滤芯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