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产500万片服装裁片及10万米印花布匹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8-27至2024-09-02,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片服装裁片及10万米印花布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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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江西省南昌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升大道 | ||||
建设单位: | 江西豪驰实业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江西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江西豪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东升大道2611号,现有产能为年产服装3600万件。本项目为扩建性质,新增年产500万片服装裁片,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刮印印花和热转印印花,项目已建成。本次环评内容不包括年产10万米印花布匹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拉网、调浆、刮印、烘干、数码打印、热转印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天然气锅炉烟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有冲版废水、洗版废水、调浆桶清洗废水、印花机台面擦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锅炉软水处理器冲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等。冲版废水、洗版废水、调浆桶清洗废水、印花机台面擦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与锅炉软水处理器冲洗废水一并排入污水管网,接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菲林片、废浆料、废网版、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网纱、废次品、废转印纸、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软水制备废树脂、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废暂存间、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洗网池等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运营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