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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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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理念,提高预算支出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了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总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4号),通过因素分配法,南昌市获得2023年第一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9万。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23号)通过因素分配法,南昌市获得2023年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24万。

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主要开展1个项目,共计333万元,资金于2023年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资金已转移支付至安义县人民政府,用于安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安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内容包含:管网铺设及终端设备安装;技术路线为:调节池、MBR膜生物反应器、厌氧反应池+人工湿地、A2/O处理设备等。绩效目标为完成4个乡镇,6个建制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建设污水处理终端设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安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预算总投资5962.8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5362.85万元,当前已支持333万元,并于2023年8月22日全部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3月,已执行8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2月1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09万元下达至安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2023年2月20日,该专项资金分配至安义到万埠镇前岸村、长均乡天坪村、六溪村、乔乐乡前泽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目前,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位已全部建设完成,3个点位按照合同要求,资金已经拨付60%,其余部分等验收完成拨付;另1个点位按合同约定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目前尚未拨付。

2023年8月22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4万元下达至安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2023年9月12日,该专项资金分配至新民乡珠珞村、万埠镇下庄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目前2点位前期手续已经办完,正在铺设管网。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安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目标为,4个乡镇,6个建制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建设污水处理终端设备,从而有效改善农村水体环境,优化人居条件。当前完成3个乡镇,4个建制村管网铺设及污水处理终端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值为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本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为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设定目标:完成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6个终端设施。

完成情况:完成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4个终端设施。

2数量指标

设定目标: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60%,黑臭水体整治率≥80%。

完成情况: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60%,黑臭水体整治率≥80%。

3)时效指标

设定目标:项目建设完成及时性100%。

完成情况:当前项目完成80%。

4成本指标

设定目标:项目中央资金成本控制数≤333万元

完成情况:项目中央资金成本=33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设定目标:提升经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完成情况: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2)生态效益指标

设定目标:改善农村水体、生态环境

完成情况:农村水体、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3)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定目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完成情况:农村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3.满意度指标

设定目标:群众满意度≥95%。

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农村环境整治中央资金项目相关程序、手续繁杂,影响项目进程,以致项目未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完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南昌市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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