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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7-17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家电销售主体: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102号),省商务厅拟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开展“焕新家电、惠聚赣鄱”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补贴范围:包含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电饭煲、电风扇、手机等17大类家电产品。补贴方式:对个人消费者购置17大类家电产品,通过省级平台统一申领补贴券的方式,给予500减50、1000减100、2000减200、3000减300、5000减500五档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期内,每名消费者最多可领取2次家电补贴券。根据活动部署安排,现需征集我市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主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家电销售主体报名条件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电销售主体;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4.具备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

5.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具备和线上发券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如为个人结算账户则须家电厂商或省级总经销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二、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家电销售经营主体需在7月17日-7月21日期间内,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个人结算账户须另附家电厂商或省级总经销企业承诺书原件;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每页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21日前送至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同步发送到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家电销售主体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对,并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在7月22日前向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推荐2024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户备案表。

四、名单公示

南昌市商务局将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家电销售主体名单和联系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市商务局将把销售主体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省商务厅备案。

五、活动参与商家申报

报名通过的家电销售经营主体通过省级遴选平台建设的商户报名端口进行申报,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报名平台后台对申请商户进行审核,参与商家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征集的参与商家资格有效期直至补贴活动结束。

六、有关要求

(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券使用基数计算规则是在消费者参与完成商家、销售企业的各项优惠活动基础上的最终成交价格进行计算。销售主体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严禁虚假宣传。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对家电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融资支持。

(二)活动中销售企业回收的废旧家电应交由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销售企业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拆解企业收到废旧产品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和统计。对残值较高,具备二手市场流通能力的旧家电,销售企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处置,做好信息登记和统计。

(三)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违规核销补贴券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取消商家活动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0791-83884203

邮    箱:ncsswjltc@163.com

附件:1、2、3

南昌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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