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依据
1. 本部门执行的主体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 本部门独立执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
二、执法权限
处罚: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最高限额20万元)
三、执法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审核—→听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案、案卷归档
四、举报单位及电话
南昌市统计局 执法大队
举报电话:0791--8388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