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制定出台了《“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部署。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统计事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为提高统计生产力、变革统计生产方式、重塑统计生产关系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要清醒看到,统计工作面临不少挑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尚不牢固,有的地方统计数据质量风险隐患仍然较大;部分统计调查制度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不够及时全面;统计管理体制有待创新,分工协作、统一高效的统计调查工作机制仍需完善;统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依法依规统计的生态尚未真正形成;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迟滞,统计科研创新支撑能力不足;统计公开透明不够,政府统计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待加强。要坚持辩证思维,立足“两个大局”,深刻认识外部环境发生的复杂变化,科学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作为、善于作为、顺势而为,拿出更大的勇气、更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二、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指导方针
“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植根国情、面向国际,遵循规律、守正创新,尊崇法治、求真务实,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统计部门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是以数据质量为根本。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用改革的办法破除统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有利于统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计抗干扰能力等的重大统计改革举措。
四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强化创新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以统计科学、数据科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统计事业发展,协调推进统计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实践创新。
五是以法治监督为保障。完善统计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更好发挥统计督察的监督作用、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和统计法治的保障作用。
六是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调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提升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夯实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人力基础。
三、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十四五”时期,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面向国家治理新需求,面向人民生活新需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是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有力,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严格规范,调查对象依法如实上报源头数据,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进一步形成。
二是统计制度方法科学健全。统计调查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国家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得到科学反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得到客观评价;统计方法体系更加完善,普查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抽样调查更加广泛运用,常规统计调查与普查衔接更加有效。
三是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统计业务、统计政务与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融合,统计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取得突破,统计云平台基本建成,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
四是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统计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分析前瞻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有效,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五是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全国统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发挥各自优势,部门间数据共享取得实质进展,统计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六是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统计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更加深入,基本实现统计权利受保护、统计权力被监督、统计违法必追责、统计秩序有保障。
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不断强化统计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统计指标设置,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
二是健全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完善统计调查制度。
三是优化统计数据采集体系。统筹设计和综合运用普查、抽样调查、全面调查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展统计数据来源渠道,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加快构建统计现代化采集体系。
四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核算方法,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全面准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重大比例关系。
五是健全统计监测服务体系。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更好服务党政决策,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统计产品,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六是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体系。围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是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深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调查队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统计对外开放。
八是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以统计云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强对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统计数据资源、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集中统一管理,提升统计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安全高效的智慧统计,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根据《“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部署安排,我省将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江西统计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