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开展“双公示”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归集梳理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83884406,统计违法举报邮箱:nctjzf @163.com
栏目介绍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5-24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