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掌握全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规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基础资料采集,保障调查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GEP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统计南昌市内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用水量及构成、全市逐日降雨量、全市逐日平均气温、全市逐日空气湿度、全市逐日蒸发量、发电量及构成、电价、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及产量和产值、化学氮肥及复合肥总施用量、年末总人口及地区生产总值、水库数据、城镇村等用地范围矢量数据、星级旅游饭店房间平均单价、景区基本信息及接待人次、地区旅游接待人次及收入、各级道路基本信息、用于饲料的秸秆(耕地)特种农作物生产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南昌市与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包括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供电分公司。
四、调查方法
调查为全面调查,各类调查内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为统计报表,由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填报单位从本单位的业务数据中统计出相关内容,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各表上报时间独立自行报送。
六、数据发布
相关统计资料通过平台和省相关云平台对各业务部门进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