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社发局,湾里管理局教体办,相关体育协会、俱乐部:
根据《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洪体发〔2023〕19号)的有关精神,现将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县区初中、小学组)各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南昌市体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以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为单位报名参赛,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4项)
男子甲组:五人制;
男子乙组:三人制;
女子甲组:五人制;
女子乙组:三人制;
四、年龄规定
男子甲组(U14):2009.1.1-2011.12.31
男子乙组(U11):2012.1.1以后出生者
女子甲组(U14):2009.1.1-2011.12.31
女子乙组(U11):2012.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县区以辖区内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预选赛,可派出预选赛前三名的学校参加市级总决赛。
2.各县区可报领队1名,副领队1名,各学校可报教练2名,男女甲组可报运动员12人,男女乙组可报运动员6人,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3.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近出版的《篮球竞赛规则》。
2.五人制比赛时间为四节各10分钟,三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10分钟,只除暂停、替换、罚球按规则停表外。计时钟将在球权转换时重新开始计时。如遇特殊情况(场地、器材损坏或球员受伤等),裁判员有权决定停止比赛计时钟。
3.比赛用球:男子甲组比赛采用7号球,女子甲组比赛采取6号球,男子和女子乙组采用5号球。
4.服装:每队必须备有深浅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号码要求从4—18号,背心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不得使用空心号码字体)。运动员号码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篮球项目团体总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以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为单位报名参赛,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6项)
男子甲组:11人制;
男子乙组:8人制;
男子丙组:5人制;
女子甲组:8人制;
女子乙组:8人制;
女子丙组:5人制。
四、年龄规定
男子甲组(U14):2009.1.1-2011.12.31
男子乙组(U11):2012.1.1-2013.12.31
男子丙组(U9):2014.1.1以后出生者
女子甲组(U14):2009.1.1-2011.12.31
女子乙组(U11):2012.1.1-2013.12.31
女子丙组(U9):2014.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县区以辖区内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预选赛,可派出预选赛前三名的学校参加市级总决赛。
2.各县区可报领队1名,副领队1名,各学校可报教练2名,11人制比赛运动员可报22人,8人制比赛运动员可报16人,5人制比赛运动员可报10人。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3.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足球竞赛规则》、执行中国足球协会颁布《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赛场安全秩序管理办法》。
2.视报名情况决定赛制;七个队及七个队以上先分组单循环后交叉进行。
3.11人制比赛每场比赛不得少于7人,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8人制比赛每场比赛不得少于5人,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5人制比赛每场比赛不得少于3人,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11人制和8人制比赛使用5号比赛用球, 5人制比赛使用4号低弹比赛用球。比赛用球由单项竞委会统一提供。
5.各队自备比赛服装(深浅各一套),上衣号码高25CM, 场上队长自备6CM宽的队长袖标,颜色应与上衣有明显区,守门员服装顔色应与其他队员明显不同。队员号码不得出现0号,号码不得超过30号。
6.红黄牌及停赛。球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的比赛中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的红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八、比赛名次决定办法
比赛采先小组单循环后交叉方式进行,小组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 分,负一场得0分,如比赛时间内比分相同,则进行点球决出胜负(点球决胜进球不计入净胜球和进球总数),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的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的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比赛常规时间成平局不加时,直接点球决胜。
7.比赛如出现弃权、弃赛除实际比分外按对方获胜得3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篮球项目团体总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十、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以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为单位报名参赛,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4项)
男女甲组
男女乙组(气排球)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4):2009.1.1-2011.12.31
男女乙组(U11):2012.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县区以辖区内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预选赛,可派出预选赛前三名的学校参加市级总决赛。
2. 各县区可报领队1名,副领队1名,各学校可报教练2名,甲组运动员可报12人,乙组运动员可报10人,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3.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男子甲组网高2.43米,女子甲组网高2.24米,男子乙组网高2.0米,女子乙组网高1.9米。甲组采用中国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乙组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一2020)》(场地长12米,宽6米,无2米进攻线限制,规范持球概念,技术判罚与排球竞赛规则一致)。
2.根据参赛队多少采用分组循环或单循环制,6队(含6队)队伍以下单循环,7队(7队)采用先分组循环,后交叉制。比赛为三局二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当比赛比分为25:25、15:15时,须领先2分为胜。气排球比赛采用5人制,每场比赛三局二胜制,每局21分,决胜局15分,当比赛比分为21:21、15:15时,须领先2分为胜。
3.循环制比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先看胜场数,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场数相同则按C值决定名次,C值高者名次列前,C值=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如遇C值仍相等,则按Z值决定名次,Z值高者名次列前,Z值=X(总胜分数)\Y(总负分数)。
4.各队比赛服装要求统一,服装前后要有明显的号码。
5. 比赛用球由单项竞委会统一提供(丙组比赛用球为JX100型号学生用气排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 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以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为单位报名参赛,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共62项)
男女甲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
男女乙组(10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垒球;
男女丙组(10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4):2009.1.1-2010.12.31
男女乙组(U12):2011.1.1-2012.12.31
男女丙组(U10):2013.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县区以辖区内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预选赛,可派出预选赛前三名的学校参加市级总决赛。
2.各县区可报领队1名,副领队1名,各学校可报教练2名。甲组运动员可报20人(男、女各10名)、乙、丙组运动员可报16人(男、女各8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3.各学校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各学校单项接力限报1个队。
4.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 、竞赛办法
l.比赛采用由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800米(含800米)以下的竞赛项目分预、决两个赛次进行。按预赛成绩录取前8名进行决赛,800米以上的竞赛项目只进行决赛。
3.比赛时运动员必须在胸前和胸后各佩戴一块号码布参赛(跳高、跳远、三级跳只需佩戴一块号码布),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
4.跨栏项目的栏高和栏间距,及投掷器材质量见附表。
5.各单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须统一比赛服装。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田径项目团体总分(接力项目翻倍计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
器材标准:
组别 |
铅球 |
铁饼 |
男子甲组(13-14岁) |
4KG |
1KG |
女子甲组(13-14岁) |
3KG |
1KG |
男子乙组(11-12岁) |
3KG |
|
女子乙组(11-12岁) |
3KG |
跨栏:
组 别 内 容 |
甲组(13-14岁) |
|
男 |
女 |
|
直道栏(m) |
110 |
100 |
栏高(m) |
0.914 |
0.762 |
起跑至栏(m) |
13.72 |
13.00 |
栏间距(m) |
8.70 |
8.00 |
栏至终点(m) |
17.98 |
15.00 |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共12项)
男女甲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男女乙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3):2010.1.1-2011.12.31
男女乙组(U11):2012.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10人,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2.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男、女团体赛不超过八个队均采用单循环,超过八个队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取小组前两名进行单淘汰连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3.男女团体赛均采用五人五场单打的五场三胜制,比赛顺序是:①A-A1②B-B1③C-C1④D-D1⑤E-E1,每场三局二胜。
4.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增加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每场三局二胜。
5.比赛用球由单项竞委会提供,采用40+白色“红双喜”牌乒乓球。
6.团体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且服装主体颜色不得为白色。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及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乒乓球项目团体总分(团体项目翻倍计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乒乓球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共12项)
男女甲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男女乙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3):2010.1.1-2011.12.31
男女乙组(U11):2012.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10人,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2.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男、女团体赛不超过八个队均采用单循环,超过八个队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录取名次。
3.男女团体赛均采用三场二胜制,比赛顺序为单、双、单(运动员不得兼项)。
4.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增加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5.比赛用球由单项竞委会提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及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羽毛球项目团体总分(团体项目翻倍计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羽毛球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1.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2.各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
三、竞赛项目:(共18项)
男女甲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男女乙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男女丙组(共6项):单打、双打、团体。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3):2010.1.1-2011.12.31
男女乙组(U11):2012.1.1-2013.12.31
男女丙组(U9)(短网):2014.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10人。各组别团体比赛,每队可报4-6人,4人以下不成立团体,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2.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赛制视参赛人(对)数决定。
2.比赛均采用一盘6局决胜制(局比分6:6时抢七决胜)。
3.如参赛人(队)数超过6人(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由获得小组出线的总共8人(对)进行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8名。如单项参赛人数不超过6人(队)则采取单循环赛制,少于(不含)3队(人)则取消该项比赛,比赛不设种子队员。
4.团体赛均采用三场二胜制,比赛顺序为单、双、单(运动员不得兼项)。
5.比赛用球由单项竞委会提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及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网球项目团体总分(团体项目翻倍计分),不足八名(含八队)减一录取。
2.网球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如需报名,请于赛前30天填写《2021年南昌市青少年比赛注册账号申请表》(附表2),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指定邮箱262356244@qq.com,赛事组织方将发放注册报名账号及密码。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83986921。
3. 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共74项)
男女甲组(各12项):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自由泳接力;4×100混合泳接力;
男女乙组(13项):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
男女丙组(12项):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3):2010.1.1-2011.12.31
男女乙组(U11):2012.1.1-2013.12.31
男女丙组(U9):2014.1.1-2015.12.31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县区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8名,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2.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各组别项目超过8人(队)进行预、决赛,少于(不含)3队(人)则取消该项比赛。
3.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各单位单项接力限报1个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游泳项目团体总分(接力项目翻倍计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 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竞赛项目
1、甲组:集体规定操、集体弹网操、趣味接力、男子个人器械组合、女子个人器械组合
2、乙组:集体规定操、集体弹网操、趣味接力、男子个人器械组合、女子个人器械组合
3、丙组: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趣味接力、男子个人通级1级、女子个人通级1级
四、年龄规定
甲组:小学3-6年级
乙组:小学1-2年级
丙组:幼儿园大班、中班
五、运动员资格
(一)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小学组的参赛人员凭学籍卡参赛,幼儿园参赛人员凭所在幼儿园的幼儿园卡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有参加体育锻炼经历和一定的体操训练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六、参加办法
(一)各县区组织本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参赛,其中小学可选送2所学校参加,幼儿园可选送3所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规定
1.参赛运动员只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不允许同时代表两个以上单位参加比赛。
2.在省市级体操训练网点或体操、跳水训练基地训练,并进行了全国、全省注册的运动员不可参加本次比赛。
(三)参赛人数
1.各单位各项目甲组、乙组可各报2个队、丙组可各3个队。
2.参加集体规定操项目每队12-14人。
3.参加小学组弹网操项目每队8人。
4.参加学龄前组(幼儿大班)自编自由操项目每队12-14人。
5.参加趣味接力集体项目每队4人。
6.参加男子、女子个人器械组合项目每队男、女运动员各2人。
7.参加男子、女子个人通级1级项目男、女运动员各3人。
8.各队可报领队一人、保育员或医生一名,参加任意项目比赛可报教练两名。各项目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一人。
9.参加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项目比赛的队伍,运动员男、女均不得少于6人,每少1人扣0.2分,以女顶替男或相反每出现1人扣0.1分;参加集体弹网操项目比赛的队伍,运动员男、女均不得少于4人,每少1人扣0.5分,以女顶替男或相反每出现1人扣0.3分;参加趣味接力项目比赛的队伍,运动员男、女均不得少于2人,少于2男2女将不计算该项目成绩。
10.各参赛单位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并提供原件扫描件,每位运动员必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七、竞赛办法
1.采用2023年《江西省百县快乐体操比赛》颁布的规定动作及评分规则。
2.男、女个人通级1级项目采用2023年《江西省幼儿基本体操比赛暨快乐体操比赛》颁布的个人通级1级评分规则。
3.比赛进行一轮,以这一轮比赛的成绩决定名次。
4.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决定。
5.比赛场地: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集体弹网操在12米×12米。
6.比赛服装:参加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集体弹网操、个人器械组合、个人通级1级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体操服,(可赤脚、穿白色袜子或体操鞋,男子运动员着紧身长裤、)不得佩戴金属饰物,如服装不符,在该项目最后得分中扣0.5分;面部妆容宜淡妆、清爽、符合少年儿童特点,如使用彩绘及夸张的妆容,在该项目最后得分中扣0.5分。
7.各县(区)团体成绩按各县、区属报名单位参赛的各组别、项目比赛成绩得分累计相加总和为各县(区)团体名次,在团体比赛中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成绩相等则以得分高者、多者名次列前,成绩再相等则以趣味接力项目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成绩再相等则以规定操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8.男子个人通级1级、女子个人通级1级按录取名次9、7、6、5、4、3、2、1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
9.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弹网操比赛中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成绩相等分别以完成分、难度分高者名次列前,成绩再相等则以出场顺序列前者名次列前;趣味接力、男子个人器械组合、女子个人器械组合、男子个人通级1级、女子个人通级1级比赛中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其后名次空出。
10.凡是报名参加了集体弹网操比赛的代表队,在大团体总分中增加5分,甲组、乙组分别累计计算。
11.音乐: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播放。
12.比赛中如参赛队对比赛的评分有异议,严格按照申诉规定执行,必须有领队以书面材料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并仅限本队队员情况,申诉截止时间为本轮比赛结束后的20分钟内,逾期不予受理。
八、赛风赛纪
1.所有报名运动员的年龄、学籍必须真实。凡发现运动员有年龄等参赛资格问题,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2.各队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凡在比赛中如谩骂侮辱对方、故意伤人、打架斗殴、不服从裁判判决、无故中断比赛、罢赛、无故弃权、搞“君子协定”等,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3.参赛代表队出现运动员参赛资格等违反竞赛规程规定和赛风赛纪要求的,出现一例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成绩,扣代表队20分;出现两例取消代表队全部成绩。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含)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
2.趣味接力、男、女个人器械组合、男、女个人通级1级项目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各单位最多录取2队(人)。
3.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集体弹网操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率为30%、30%、40%。
4.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十、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于赛前30天前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2. 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一、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报名表
附件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1: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
集体规定操、自编自由操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集体规定操 |
自编自由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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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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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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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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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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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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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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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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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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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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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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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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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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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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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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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电话 号码 |
保育员 或队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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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 |
参赛单位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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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 |
参赛单位地址 |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
集体规定操、集体弹网操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集体规定操 |
自编弹网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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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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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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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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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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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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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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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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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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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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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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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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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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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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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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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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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电话 号码 |
保育员 或队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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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 |
参赛单位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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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 |
参赛单位地址 |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
趣味接力、个人器械组合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趣味接力 |
男子个人器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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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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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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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趣味接力 |
女子个人器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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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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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电话 号码 |
保育员 或队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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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 |
参赛单位所 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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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 |
参赛单位地址 |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
男、女子个人通级1级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趣味接力 |
男子个人通级1级 |
1 |
|||||
2 |
|||||
3 |
|||||
4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趣味接力 |
女子个人通级1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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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领队 |
电话 号码 |
保育员 或队医 |
|||
教师1 |
参赛单位所 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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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 |
参赛单位地址 |
附件2: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自愿报名参加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快乐体操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身体健康具备参赛条件,并做好了参赛充分准备。
三、本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四、本人同意接受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五、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
六、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的内容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动员签名:
运动员家长(监护人)签名:
运动队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1.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2.各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
三、竞赛项目(34项)
男子甲组:42、46、50、54、58、63、+63KG
女子甲组:39、42、46、50、54、59、+59KG
男子乙组:34、38、42、46、+46KG
女子乙组:31、35、39、43、+43KG
男子丙组:31、35、39、43、+43KG
女子丙组:25、29、33、37、+37KG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4):2009.1.1-2010.12.31
男女乙组(U12):2011.1.1-2012.12.31
男女丙组(U10):2013.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南昌市第八届校园体育节暨南昌市“滕王阁杯”青少年体育联赛竞赛规程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各级别运动员不限人数。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保险证明和专项所规定的体检项目(心电图、脑电图等)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体检证明书,报到时须交验人身保险证明和体检证明,否则均不予以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无二代身份证、失效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均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或小组循环赛,视各级别比赛人数定。
(三)比赛进行三个回合,甲、乙组每个回合比赛时间为二分钟,丙组每回合比赛时间为一分半钟,每回合间休息一分钟。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规定的道服参赛,个人自备护具(比赛提供电子护具相匹配的电子脚套、护裆、护臂护腿、白色护齿),护裆、护臂护腿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五)比赛上场指挥教练员着装要求:必须身穿深色西装、裤,白色衬衫、黑色皮鞋(夏季可穿白色衬衫、深色西裤、黑色皮鞋),不符合着装要求的教练员一律不允许上场指挥。
(六)大会提供全国跆拳道锦标赛使用标准电子头盔、护身。
(七)最终确定参赛级别只有一名运动员的级别,可在抽签前由教练员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合并级别,称重合格的条件下参加比赛。级别合并原则是只能与邻近的级别合并,不允许跨级别合并。例如:优先与上一个参赛级别合并,如上一个参赛级别属于空级别,则向下一个参赛级别合并,如下一个参赛级别属于空级别,则维持原参赛级别。
(八)如出现实力悬殊的比赛场次,裁判长、场上执行裁判长、场上主裁有权利终止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击剑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1.以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为单位报名参赛,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2.各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
三、竞赛项目(36项)
男女甲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男女乙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男女丙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四、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U14):2009.1.1-2010.12.31
男女乙组(U12):2011.1.1-2012.12.31
男女丙组(U10):2013.1.1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第七届“滕王阁杯”南昌市青少年体育联赛暨南昌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组各项目限报6人,报名截止后不得无故更改。
3.各单位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击剑协会翻译审定的最新国际剑联竞赛规则(请到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查阅)。其中团体赛换人规则作如下调整:
在比赛的过程中,领队可要求更换运动员,其中替补运动员应在赛前确定。换人必须在某一局(回合)比赛结束后进行。
被替换下的运动员可再次上场比赛一次,但只可替换之前替换他(她)的运动员;但如果第一次换人是由于规则 O.44.11中说明的原因(因伤换人且被大会医务代表认可),则不可进行二次换人。此后不可再换人,即使是出现事故或不可抗力状况。换人的决定须最晚于拟换人比赛局的前一局比赛开始前报告主裁判,并由主裁判通知对方领队或教练。
此外,儿童剑比赛直接淘汰赛,采取3局3分钟10剑制;佩剑采取上下半场10剑制,比分到6休息1分钟;成人剑比赛采取3局3分钟15剑制,佩剑采取上下半场15剑制,比分到8休息1分钟。
2.个人赛
采取分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形式,分组循环赛随机排位。
3.团体赛
根据团体赛3名运动员的本场比赛个人赛名次之和进行排位,如果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据个人赛最好成绩决定先后次序。团体赛采取直接淘汰赛形式,前3名均通过比赛决出。
4.器材装备
4.1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器材装备,所有器材装备均须通过国际剑联或中国击剑协会认证。所有运动员必须佩戴硬质护胸,甲组必须使用成人剑(5号剑),乙组及以下组别需使用儿童剑(零号剑)。
4.2运动员需在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其中代表单位名称需要根据击剑协会注册团体会员简称,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色,高8至10厘米,宽视文字数清晰美观为宜,如已印制其他俱乐部或单位名称,可在后脚处佩戴本次赛事代表单位袖标。未按照要求印制姓名和代表单位或未佩戴袖标的运动员,每场小组赛、每场淘汰赛和团体赛每次上场比赛给予一次红牌处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则减一录取)并颁发奖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金牌多者列前,金牌也相同按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1.本次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通过注册报名账号登录南昌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报名系统(http://tyj.rtxjx.com/),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将纸质报名表(盖章)后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团体赛参赛运动员由技术委员会在赛前进行最终确认,具体安排在赛前技术会上公布。
3.报到及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由南昌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员由单项竞委会选调。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南昌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