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教科体局、西湖区教科体局、青山湖区教体局、南昌县教体局、进贤县教体局、安义县教科体局:
为系统了解我国国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国家体育总局分别于1997年、2001年、2007年进行了三次全国范围的群众体育状况调查,比较完整、科学的掌握了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整体状况,为制定出台《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等重大规划和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目前,距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已有七年。近年来,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迅速、变化显著,前三次调查所获取的信息已远不能满足当前群众体育研究和决策的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及时了解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现状,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体群字〔2014〕118号),决定在2015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我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被列为抽样县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通过对6-19岁儿童青少年和2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进行调查,获得能够反映全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的最新数据,系统掌握和分析研究国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行为,为科学决策、特别是《南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总结评估和研究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本次调查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体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市体育局成立201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调研组(负责调研工作的具体实施),委托南昌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抽样范围及样本量
本次调查选取我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6个县区进行抽样调查。对6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体体育健身活动状况的调查采用入户访问的方式,每个县区按性别、年龄、城乡分为40个组,每组抽取6人,全市共1440人(详见附件:《2015年南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调查方法部分)。
四、工作进度
本次调查工作于2015年1月—2015年4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1日筹备启动,进行调查方案编制,技术培训、组建调查队、培训调查人员等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2月1日—3月31日数据采集,进行入户调查、检查督导等工作;第三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20日整理上报数据等工作。
五、经费安排
为保证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体育局将安排专项经费。
六、有关要求
(一)抽样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将其作为提高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科学决策能力和谋划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把握时间进度,确保调查质量。
(二)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今后将加大开展力度。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本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和辖区体育院校的作用,依托多方力量,形成行政和科研队伍的有机结合。
(三)本次抽样方案中所确定的抽样县(区)是国家体育总局在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论证后确定的,相关抽样单位应按此进行抽样准备,原则上不再变动。
(四)请各抽县区教体局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工作经费的使用要求,管好用好完成数据采集任务的专项经费。
(五)市体育局于2015年1月下旬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技术骨干培训班,进行工作布置和技术培训。
联系人:
南昌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刘 锋
联系电话:(0791)83986920
南昌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张 斌
联系电话:(0791)8626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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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南昌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南昌市体育局
2015年1月9日
南昌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印发 |
附件:
2015年南昌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及时全面了解我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的状况,为科学决策、特别是《南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总结评估和研究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和完善我市群众体育健身活动调查系统;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戴国荣
副组长:张 琦 李 强 余期刚
成 员:刘 锋 舒小红 欧阳雅静 涂愫东 杜海云
吴晓珠 熊汗华
(二)调研组
组 长:李 强
副组长:刘 华
成 员:张 斌 刚赫达 罗文华 付庆芳 姜 龙
曹明华 帅式扬
(三)调查队
在市体育局的领导下,由各承担抽样的县区教体局负责组建调查队,按市体育局《2015年南昌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县区承担的调查任务。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对象为6岁及以上人群,调查内容按6-19岁儿童青少年人群和20岁及以上人群进行分组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一)6-19岁儿童青少年人群
1、人口学背景资料,包含年龄、性别、民族、上学情况以及进入青春发育期时间等;
2、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及结构,包含校内上体育课、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情况,以及校外参加体育活动情况;
3、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特征,包含体育锻炼的频度、时间、项目、场所和体育锻炼的形式;
4、体育技能掌握程度,包含最擅长的体育项目、参加过的体育考核及达到水平、参加过的体育比赛及取得的成绩、达到的等级等;
5、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目的、接受体育锻炼的指导以及在体育锻炼中的障碍;
6、参加体育锻炼的消费;
7、所在学校(或单位)、居住小区的体育锻炼场地、设施状况及使用程度。
(二)20岁及以上人群
1、人口学背景资料,包含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受教育程度、婚姻、家庭类型、居住地属性、是否患有慢性疾病及治疗、控制的方式等;
2、日常体力活动状况,还包含工作的体力活动方式、常用的交通方式、做家务情况、平常日、休息日和节假日的闲暇活动状况;
3、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特征,包含体育锻炼的频度、时间、项目、场所、形式和体育锻炼的习惯等;
4、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包含参加体育锻炼的目的、接受体育锻炼的指导、获得运动技能的途径、参加体育锻炼的障碍、运动兴趣形成因素、喜欢观赏的体育项目及观看途径、参加体育锻炼须具备的条件;
5、参加体育锻炼的消费,包含到收费体育场所情况、聘请教练、花钱观看体育比赛、购买运动服、体育健身器材、图书等;
6、获得体育信息的途径;
7、单位或居住小区体育锻炼场地、设施状况及使用程度。
四、调查方法
通过问卷对我市城乡居民个体的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进行调查,由访问员携带调查问卷进行入户访问。
(一)抽样原则
1、样本要对抽样县区有代表性,即各抽样县区可独立构成样本总体;
2、科学性和节约化原则,保证抽样的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最少的样本量作为本次的调研对象;
3、长期稳定性原则,参加抽样的县(区)一级相对稳定、便于今后定期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抽样总体
1、调查的抽样总体为我市抽样县区的城乡居民;
2、调查对象为6周岁及以上人群;
3、具体调查对象为抽中样本单位(住户)中的常住人口中(居住满3年以上),年龄符合调查对象要求的所有家庭成员;
4、城市人口是指在城镇居住的非农业户口人口;乡村人口是指在农村居住的农业户口的人口。
(三)样本的分层及数量
1、样本的分层:
第一层:按社会、经济状况分层,按好、中、差抽取三个县区;
第二层:城镇、乡村,共两层;
第三层:性别,男、女两层;
第四层:年龄组划分为:6-9岁、10-12岁、13-15岁、16-19岁,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60-69岁,70岁以上,共10个年龄组。
按上述分层,每个县区共40个城、乡、男、女年龄组。
2、样本的数量
每个抽样县区的每个年龄组样本为12人,每个抽样县区240人,全市共1440人。
(1)6-19岁儿童青少年人群样本量
按等量抽样,各抽样县区各应抽取96人。按1.2户能够提供1个满足条件的样本计算,约需120户。由于入户调查难以保证年龄分布的均衡性,同时,确定的样本户也会在调查中有所损失(存在一定的失访率),需要在抽样时同时抽出替补调查户,替补调查户在抽中居(村)委会中产生,比例为抽取样本户的30%,每个县区应抽约156户。
(2)20岁及以上人群样本量
按等量抽样,每个抽样县区各抽取144人。按每户能够提供2.5个满足条件的样本计算,约需60户。由于入户调查难以保证年龄分布的均衡性,同时,确定的样本户也会在调查中有所损失(存在一定的失访率),需要在抽样时同时抽出替补调查户,替补调查户在抽中居(村)委会中产生,比例为抽取样本户的30%,每个县区应抽约78户。
(四)抽样方法
国家体育总局已按要求抽取我市县、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各抽样县区只需要对居(村)委会中的家庭户进行系统抽样。
五、工作网络及任务
(一)市体育局
1、成立相关组织机构,领导全市调查工作的开展;
2、以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依托成立调研组,监督各抽样县区调查队的工作质量,完成我市调研数据的汇总工作、上报和数据分析等相关技术工作;
3、协调各抽样县区体育行政部门,组建调查队伍;
4、协调使用好省体育局提供的调研工作经费。
(二)抽样县区教体局
1、成立相关组织机构,领导本县区调查工作的开展;
2、依托本县区体育院校和科研单位成立调查队,完成具体数据采集任务;
3、调查队的构成
(1)每个抽样县区应吸纳具有体育健身知识的人员组建调研队,人数应在30人左右;
(2)每支队伍有2名督导员,负责本地区的抽样、问卷质量监控等主要工作,同时兼有培训本队各类工作人员的任务。另外须有5名复核员、5名审核员,约20名访问员。审核员与访问员角色可互换。
(3)访问员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有耐心,以中年女性为好。
(4)入户调查时须两名访问员一起参与;
(5)按每2名访问员一组进行调查,共10个组,每组须完成45户的访问。
4、完成本县区数据采集的汇总、上报及总结工作;
5、合理使用调研工作经费。
六、工作进程
(一)准备阶段(2015年1月1—2015年2月5日)
1、制定工作方案
(1)2015年1月10前,下发《通知》及《工作方案》;
(2)2015年1月25日前,各抽样县区向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报送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调查队队数及人数、培训时间、调查计划、经费落实情况等详细内容)。
2、培训人员
(1)2015年1月底,参加市技术骨干培训班;
(2)2015年1月31日前,各抽样市完成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3、发放数据登录书、手册
2015年2月5日前,市体育局将数据登录书、工作手册发放到各抽样县区。
(二)数据采集阶段(2015年2月25日—3月31日)
1、各抽样县区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自行确定调查开始时间,但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所承担的调查任务;
2、市体育局根据各抽样县区的调查时间,组织人员到调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3、调查开始后,市监督员每周向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汇报调查进度。
(三)数据汇总上报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20日)
4月15日前,各抽样市将汇总的数据登录书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4月25日前,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将汇总的登录书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七、工作经费
为保证本次调研的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体育局将安排专项经费,承担任务的县(区)应做好调查工作的资金保障。
八、工作要求
承担任务的抽样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本次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调查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加强质量控制,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附表:南昌市抽样点名单
附表:
南昌市抽样点名单
设区市 |
城乡 |
区/县 |
街道/乡镇 |
居(村)委会 |
南昌市 |
城镇 |
东湖区 |
墩子塘街道 |
党家巷、右营街 |
董家窑街道 |
南永和路、南京西路南 | |||
公园街道 |
上营坊、戴家巷 | |||
西湖区 |
朝阳洲街道 |
元字街、朝阳小区 | ||
南浦街道 |
进贤仓、船山 | |||
系马桩街道 |
骆家花园、三眼井 | |||
青山湖区 |
青山路街道 |
塘山北路、潘坊 | ||
上海路街道 |
上海路北社区、师大南路 | |||
乡村 |
南昌县 |
冈上镇 |
兴农、冈上 | |
武阳镇 |
武阳、郭上 | |||
向塘镇 |
剑霞村、沙潭 | |||
进贤县 |
七里乡 |
七里、兰溪 | ||
民和镇 |
北门、钟陵 | |||
李渡镇 |
鉴良、大桥 | |||
安义县 |
鼎湖镇 |
柏树、中洲 | ||
乔乐乡 |
石湖、社坑 | |||
东阳镇 |
云溪、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