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南昌体育惠企政策,推动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昌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评估的办法,对经第三方评估合格的体育健身类游泳场馆,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按非居民用水价格(4.45元/吨)执行,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江西省少儿体育培训中心
2.天泉水都民德路店(按特种用水65%、非居民用水35%计)
3.荣宇游泳中心
4.滨江学校游泳馆
5.毅乐健身恒茂国际华城游泳池
6.西湖区纽卡健身朝阳游泳馆
7.新建区莱卡恒温游泳馆
8.红谷滩区浩鲨游泳馆
9.红谷滩区中央香榭游泳馆
10.红谷滩区欧华健身馆游泳池
11.红谷滩区禧园游泳池
12.活力无限游泳馆
13.天行健游泳馆
14.高新区长荣游泳馆
15.高新区活力游泳健身会所
16.高新区路通沁园小区游泳池
17.天泉水都民富路店(按特种用水65%、非居民用水35%计)
18.青云谱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9.纽卡健身水榭公馆游泳馆
20.湾里一中游泳馆
此外,南昌县、安义县可对辖区已经申报执行优惠水价并符合条件的游泳场馆参照执行优惠水价。
以上游泳场馆在享受优惠水价期间,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动配合全市体育部门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为推动全民健身、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贡献力量。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满足申报条件的,将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追收相应水费。
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可在2022年9月13日前向南昌市体育局群体科反映。举报电话:0791-83986920。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9楼东。
南昌市体育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