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 杨春 | 职 务: | 局长 | ||
办公电话: | 0791-83986915 | 传真号码: | 0791-83986907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 办公地址: | 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9楼 |
工作职能: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昌市体育局为市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督促、检查县(区)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学校、企事业、机关、部队、农村和社区搞好体育工作。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承办国际、国内、全省及友好城市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抓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与科研工作。
(八)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馆建筑设计及管理。
(九)大力兴办体育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十)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体育系统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体育组织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馆建筑设计及管理;负责编报市级体育事业费预、决算,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执行情况,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规划、监督、管理、分配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外事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研究和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组织或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督促、检查县、区群众体育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
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负责拟订全市训练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指导、督促、检查各类体校执行《少儿训练大纲》,拟定市级优秀运动队发展规划,制定少儿运动员选材标准;负责指导教练员业务培训;负责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类体校招生;研究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组织、指导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负责承办国际、国内、全省及友好城市体育竞赛;负责组队参加友好城市及省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负责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规划和各类体校的业余训练;研究拟定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体育领域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四)体育市场科
负责体育市场发展情况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依法行政,规范体育市场经营行为;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管理、监督体育经营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市场稽查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的开发管理,规划、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县(区)对健身气功习练站、点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络台、港、澳及海外侨胞中的体育界人士,开展体育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县、区体育总会和全市各行业、系统、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
另有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市体育总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