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访问量: |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于2021年由南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人为蔡武,社会信用代码为12360100491103978C。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体育产业发展、社会体育指导、体育赛事服务、体育文化宣传和体育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八一体育综合体建设。提高体育场馆智慧化水平,从八一体育综合体智能场馆系统建设入手,通过融合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3D可视化、生物识别等先进技术,建立集场馆预定、智慧通行管理、智慧防疫管理、周界摄像头报警、物联网设备远程控制、智慧跑道全民运动数据管理和大数据可视化展示等功能模块为一体的智能场馆系统,提升体育场馆运维和管理效率。同时,为综合体各入驻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支持、引导他们为市民提供高质量的体育健身服务,促进相关体育产业的发展。
2.抓好体育公园建设。根据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通过查阅上海徐家汇体育公园的建设过程,建议把八一体育公园建设作为全局乃至更高层次的工作来抓,成立工作小组,邀请相关专家对公园的建设布局整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改造和完善体育公园相关配套设施并加强管理,通过在体育公园内投放各种健身设施、改造八一体育场看台增设体育单项场馆、铺设全民健身路径等,将现有功能单一的绿地公园逐步向多个体育运动项目、多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转化,打造成体育赛事和体育休闲的功能性体育公园,使体育公园真正成为全民健身的乐园,经典的体育文化地标。
3.抓好全民健身(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在利用好八一体育综合体体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开展流动体质监测点的建设。加大对体质监测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健康和健身意识,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体质监测工作,使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健康的生活观和科学的健身观。加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提高健身者的健身技能和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4.抓好三大球击剑等青训工作,充分发挥市级体育单项协会的行业引领作用,探索、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三大球击剑项目体育训练工作,构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协会(俱乐部)、校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三大球”击剑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南昌市体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预算单位。
2023年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内设科室3个,包括场管股、秘书股、训竞股。
编制人数27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5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38.4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78万元,增加46.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78万元;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203.78万元,增加46.9%,原因为八一体育公园绿化服务费用纳入预算,以及单位新进职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638.4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78万元,增加46.9%,原因为八一体育公园绿化服务费用,以及单位新进职工预算支出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8.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项目支出7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1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0.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体育场馆支出54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万元;住房保障4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于上年保持一致;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8.46万元,较上年增加203.78万元,增加46.9%。原因为八一体育公园绿化服务费用,以及单位新进职工预算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体育场馆支出54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万元;住房保障4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7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至今,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八一体育公园绿化服务外包项目:八一体育公园日常养护维护
1)项目概述:八一体育公园绿化服务外包项目主要为八一体育公园提供绿化养护、绿化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日常维护、车辆、机械折旧等服务。
2)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抄告单精神,用于八一体育公园日常养护维护。
3)实施主体:南昌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5)年度预算安排:70.1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绿化养护面积40000㎡,养护天数365天,公园保洁面积7000㎡
质量指标:绿化保存率达100%,公共卫生检查合格率100%,绿化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绿化保洁维护为全年,垃圾处理及时率达90%,绿化修剪到位率达100%,公共厕所打扫及时率及设备设施维修及时率达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公园整洁度及提升场馆的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场馆参观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映各项目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