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全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河(湖)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河湖治理成效显著,水体水质明显改善。2017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擦亮了南昌品牌,唱响了南昌声音,赢得了市民点赞。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进入新阶段,既是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名实相副的关键时期,也是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2018年10月9日,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明确清“四乱”是对各级河(湖)长的底线要求。
清“乱占”:乱占是指围垦湖泊,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行为。
清“乱采”:乱采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等活动。
清“乱堆”:乱堆是指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清“乱建”:乱建是指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河湖管护治理是一项永久性的事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河长制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走好当前河长人的“长征路”,我们郑重倡议:
一、筑牢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河长不是“虚衔”,而是“实职”。全体河长要按照市县级河长每年巡河两次、乡级河长每季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加强巡河督导,全面摸清河湖状况,找准河湖突出问题。
二、紧盯目标任务,强化问题整治。要建立“一河一档”,列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敢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严格控制增量,坚决消除存量,管好盛水的“盆”。
三、坚持精准施策,强化系统治理。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新老水问题最为集中的区域,要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全面清理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各类经济活动,从根子上解决突出水问题,切实防范“水多”、防治“水少”、整治“水脏”、减少“水浑”,护好盆中的“水”。
打造“东方水城、中国水都、鄱阳明珠”的蓝图已经绘就、口角已经吹响,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勠力同心,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做大做强做出亮点,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环境治理长足发展,为共绘新时代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江西新画卷、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坚强有力的水生态文明支撑。
最后,恭祝全体河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万事胜意!
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