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赣河办字[2020]27号)要求,经县区申报及我办复核,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3日前向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电话:0791-83880329)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
南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河长评选表彰推荐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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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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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先进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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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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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建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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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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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 |
熊诗民 |
安义县水利局 |
局长 |
2 |
何媛丽 |
湾里管理局农业农村与林业办 |
主任 |
三、全国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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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 |
刘 闯 |
东湖区委 |
书记 |
2 |
涂莉花 |
进贤县人民政府 |
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