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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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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十六字治水方针思路,守正创新,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法治水利建设,为推进南昌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现将推进法制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局主要领导今年先后5次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市水利局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局属各单位参照市局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完善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形成了上下衔接、协同高效的法治建设运行体系。

2.精心谋划部署。研究制定《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二)深学细悟,落实普法教育

1.强化理论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组织全市水利法治工作业务骨干和水行政执法人员70余人参加全市水利系统学法培训班,局机关领导干部开展党课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

2.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市水利局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真正做到“八五”普法年度目标具体、内容具体、落实具体;组织开展水利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专题培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3.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以相关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法知识科普;二是组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线上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等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助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结合重大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社会群众的法治观念;四是组织开展市水利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查评议工作;五是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

(三)聚焦任务,推进法治工作

1.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召开全市水利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两次,排查出7条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办结6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终止调查1条线索(不涉及生态赔偿);开展一系列河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河道采砂管理等领域的管控力度,推动我市河湖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2.强化水利立法工作。梳理排查我局现行负责实施的部分地方性法规,将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治水管水实际

需要的《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报请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修订。

3.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南昌市水利行业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经历研讨会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后出台等相关流程,并及时报送市政府进行备案。

4.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市水利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我市涉水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清理废止工作,对《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南昌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两项文件申请废止,对《南昌市非居民用水超

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予以废止并备案。

5.完善法制审核制度。聘请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作为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并根据《南昌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向司法局报备。市水利局建立法律顾问台账,并在原“三级”法制审核程序基础上,增加局法律顾问初审环节,形成新的“四级”法制审核程序。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

1.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点水域河湖监管,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南昌市行政执法办法》,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水利部门开展巡查执法2247次、出动执法人员7568人次、执法车辆1721辆次、执法船舶154艘次,巡查里程33027.8公里,查处涉砂行政案件7起,行政罚款10.42万元,移送涉砂刑事案件1起,查处采砂船舶机具24艘(台)。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间段、评查案卷种类范围等进行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评查水行政处罚案件4起,并就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向水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通报。

(五)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局27个依申请事项均实现“全市通办”、“全程网办”,对其中7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四减一优化”,明确了“证照分离”改革关于我局河道采砂许可和取水许可的具体改革措施,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

2.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管理。研究制定《南昌市水利行业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在水行政执法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并加强对当事人或企业单位的法治教育,合理把握处罚和教育之间的平衡。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市水利局2023年行政检查计划》《市水利局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细则》,落实“企业安静日”制度,定期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检查。本年度,我局开展检查共计11次,接收省水利厅下发联合检查1次,检查企业共计38家,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达100%。

4.加快水利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规范做好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上报,信用修复告知“双书同达”等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开展一次内部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引导信用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市水利局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可能已经过时,无法满足现代水利管理的需求。

(二)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法律专业出身的执法人员较少,大多执法人员专业素养较低,且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加强,难以满足严格执法要求。

(三)水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一方面是当前水法律法规宣传方式缺乏创新,宣传渠道有待拓宽;另一方面是宣传范围狭窄,未深入基层宣传,导致群众对水法知之甚少。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领导职责

市水利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报告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局属单位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向全局干部职工灌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1、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多次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会,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指导我市法治水利建设不断发展自身优势。

2、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制定《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和相关部门协力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3、强化运用考核体系。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对局属单位开展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检查,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三)夯实制度基础,推进依法行政

1、申报立法建议项目计划。梳理排查我局现行负责实施的部分地方性法规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治水管水的实际需要,将《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报请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修订。

2、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指导开展我市涉水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清理废止工作,经梳理排查,现已申请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两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一件文件。

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4、提升信访服务工作质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稳妥处理,确保涉水利诉求依法依规高效办结。

(四)加强规范管理,保障依法执法

1、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动《南昌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梳理排查行政人员执法证件,注销无效证件,全局水利系统的行政执法证由37减少至35个;举办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执法情况纳入全市水利系统考核内容,深入各县区和执法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并逐个事项编制“网上办”标准化材料,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水利行业建设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坚持从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三方面发力,推进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履行监管职责,推进行业治理

1、规范合法开采。严格落实采砂作业期间的旁站式监管制度,督促“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唯一国有采砂企业赣昌公司,严格按照“定范围、定时、定量、定船、定功率”要求作业。严格落实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对河道砂石采运销全过程的监管,确保采砂现场监管全覆盖、无盲区,避免超范围、超量开采等违规现象。

2.打击非法行为。制定《南昌市2023年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等方案,重点加强全市河道采砂监督执法,加大对重点河段、水域、人员、船舶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非法采砂不反弹。

3.密切联合协作。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采砂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加大法教育力度。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领导干部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切实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依法妥善处理水利矛盾纠纷。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行政执法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水行政执法队伍,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干、作风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三)提升普法宣传效能。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普法宣传,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学法,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深入基层,扩大宣传覆盖人群,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五、2024年工作安排

推进依法治水。强化水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定期对现有的水利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修订。持续做好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打造具有南昌特色的水利法治体系,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水行政执法精干人员的培育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法和执法能力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

(三)严格执法监督。完善健全行之有效的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执法办案过程的督查力度,加强对案卷评查薄弱环节的整改督导,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全方面、多维度提高水行政执法质效。

(四)强化行业监管。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常态化定期积极开展涉水违法行为的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水旱灾害、河湖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等方面,巩固我市水利领域行业整治成果,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五)深化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牵引,总结过往宣传经验,结合经典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坚持走群众路线,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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