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水人事函〔2022〕75号)要求,江西省水利厅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根据“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原则,在相关设区市、县(市、区)以及厅有关处室(单位)推荐基础上,形成拟推荐名单。经研究,拟将宜春市靖安县河湖管护中心等6家单位、朱建鹏等12名个人作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水利厅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余磊
联系电话:0791—88825715
江西省水利厅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一、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
宜春市靖安县河湖管护中心
吉安市安福县水利局
赣州市水土保持中心
赣州市上犹县水土保持中心
景德镇市浮梁县水利局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
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
朱建鹏 南昌市水保与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副主任
徐江宁 九江市水土保持站站长
周三连 中共德安县委员会县委书记
丁奕然 上饶市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苏彩秀 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吴秋生 高安市水利局水保股股长
陈佳星 吉安市水利局
钟文锋 赣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邱欣珍 赣州市赣县区水土保持中心主任
罗绍军 新余市水利局水保科负责人
张承生 贵溪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万凤英 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