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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1-30   访问量: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接受,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党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53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结合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实际,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厘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不够有力,在促进人水和谐、加快南昌水利高质量发展上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节水优先’要求行动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全市水利系统的落地落实。二是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举办全市基层水利业务培训班,提高水利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的能力。五是召开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调度会,并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六是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力度,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社会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

(2)关于“推动节水型灌区建设滞后,在灌溉渠系降损增效上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长效整改中。一是建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长效机制,开展2023年度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二是加快“十四五”灌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完成新建区昌联、药湖2座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可研批复。三是在安义县长石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建设工程中,开展管道输水建设试点。四是加强样点灌区渠首取水量和作物用水量监测工作。

(3)关于“东湖区扬子洲灌区和南昌县泾口义务岭灌区取水问题整改进展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东湖区扬子洲灌区和南昌县泾口义务岭灌区取水问题整改的督导,目前2个县区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市本级和各县区制定印发水资源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三是定期对县区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情况进行抽查。

(4)关于“落实系统治理要求有失偏颇”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水利部门调度会,传达市级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专题调度会议精神。二是编制完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三是完成市山水工程项目水利部门子项目编制申报各项工作。四是抽调1名水利干部参加市山水工程项目专班,配合做好山水工程项目编制申报工作。

(5)关于“落实‘两手发力’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编制完成《南昌市水网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成功创建首批省级水网建设先行试点,以水网规划推动项目建设。二是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合作平台,举办金融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产融对接会,为全市重大重点水利项目实施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和全方位金融服务。三是召开水网先行市建设工作座谈会,邀请业务部门专家就国家省级水网建设纲要、水网先导区建设、水网建设推进机制、水利项目推进前期工作流程以及争资争项等进行专题辅导。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幸福河湖补助资金、重点涝区治理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涝区治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资金。

(6)关于“防汛抗旱减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将淤积较为严重的水库纳入《南昌市水网建设规划》水库清淤整治,为水库清淤工作提供规划依据。二是进贤县水利局制订《进贤县水库清淤工作方案》、红谷滩区发改委印发《关于红谷滩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分年度对淤积较为严重的水库开展清淤扩容工作。

(7)关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出台《南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为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供遵循。二是进贤县通过钟陵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经开区通过桑海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解决当地村民生活用水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安义县五皋垅水库水源工程和新建区、安义县、经开区等7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8)关于“推动重点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偏慢,造成水资源丰枯调节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南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昌北城区(乌沙河至迎宾桥段、前湖水段、马栏圩段、孔目湖段)等4处防洪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的通知》《南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进贤县县城(马井港段)防洪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完成进贤县县城(马井港段)防洪工程和昌北城区(马栏圩段)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任务。二是对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三是加快推进富大有堤维修加固工程,目前已经招标挂网即将开工。

(9)关于“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法依规对工程实施机构驻场监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做出问责处理。二是制订《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责任。三是举办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教学培训班,提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管理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并抓好问题整改。

(10)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订《南昌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制定《南昌市水利局水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2019年以来中央、省级、市级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1)关于“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市水利局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督促相关县区加快资金支付,目前2020至2021年水利项目补助资金314万元、2020年市级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补助资金8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12)关于“对县(区)河湖长制工作督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传达2023年全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听取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通报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二是制定《南昌市2023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及有关市级牵头单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三是对各县(区)开展清河行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暗访督查,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督促安义县利用枯水期的有利时机开展安义大桥妨碍行洪的施工便道及围堰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面恢复河道畅通。五是组织乡村级河湖长参加全市基层水利业务培训班,强化全市乡村级河湖长巡查指导调度,提高巡河效果。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的通知》,督促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督导,按时完成年度巡河任务,协调解决责任水域管理、保护和治理的重大问题。

(13)关于“水土保持监管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调整南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名单,召开新一届南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二是制定《南昌市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长效监管。三是全面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内存在项目未验收、未开展监理检测以及系统录入不全的生产建设项目,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逐个销号。四是制定《2023年南昌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将考核内容纳入水利综合考核范围,压实县区水土保持工作责任。

(14)关于“执法人员管理不规范,准入退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举办全市水政执法监督人员学法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意识。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全面情况摸底,建档造册,规范管理,对已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进行注销,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三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形成执法队伍预审、局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四级法制审核体系。

(15)关于“法定程序执行不严,有潜在法律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复查2020年以来水政部门移交非法采砂船舶(机具)信息,做好立卷归档管理。二是制订《南昌市水政部门移交集中看管非法采砂船(机具)工作办法(暂行)》《关于开展南昌市水政部门移交集中看管非法采砂船舶(机具)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执行扣押工作程序,对县区水政部门扣押涉案非法采砂船(机具)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是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印发《市水利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相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于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16)关于“执法检查多,案件查处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检查计划,实现巡查检查项目清单化、台账电子化、存档管理标准化。二是常态化开展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侵占河湖、违反水土保持规定非法建设专项执法行动。

(17)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举办专题讲座的同时,局党组成员、分管了工作的党员县级干部分别到挂点联系单位、分管领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2.作风纠治不够彻底,制度“笼子”扎得不牢,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上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工会活动和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支出予以规范,并严格执行。二是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2)关于“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追缴代处置砂石销售款上交国库。二是制定《罚没砂石处置工作办法》,规范罚没砂石处置行为。三是相关问题线索已交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核实处理。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征求各有关县区需求意见,准确把握防汛抗旱物资需求,全面完成2023年度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工作。二是局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明察暗访,建立问题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制订《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上半年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政治谈话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先后与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了政治谈话,随后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分管了具体工作的县级党员干部相继开展政治谈话。三是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职副科实职以上干部赴南昌廉文化馆,现场接受廉文化教育;并召开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大会。四是建立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通报制度,做到处罚一个、警示一方。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机关县级干部对分管领域负责人相继开展1轮政治谈话。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分管具体工作的局领导深入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调研。

(3)关于“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关于召开局属单位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及规范公务接待专题部署会通知》《关于开展局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及规范公务接待专项督查的通知》。二是召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专题部署会,对局属单位落实市水利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三是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在坚持。一是举办南昌市水利局2023年度党员培训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二是根据市年度考核绩效奖发放有关文件精神,不发放年度内受处分人员的年度绩效奖金。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2022年度局属单位干部考核情况梳理排查的通知》,对2021年以来全局干部年度考核情况开展全面复查。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精神,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设置、党徽党旗“三规范”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出台《南昌市水利局科级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办法《试行》。二是组织全局系统组织人事专干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昌市水利局科级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评价办法》等文件,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昌市水利局科级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评价办法》,以制度机制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落到实处。

(7)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存疑的地方进行审查、核实,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认定准确。同时,举一反三,对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规范将材料及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并做好台账登记。

(8)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做到及时备案登记,严格审批程序,健全证件保管制度。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细化。

(9)关于“干部培养选拔不够科学有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一是出台《市水利局新录用公务员、党政储备人才“双师”帮带制度》,着眼发现、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分层分类、重点培养、梯次储备、选拔充实一批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年轻干部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摸排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情况,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单位三分之一科室和所属单位应配备35岁左右年轻科级干部的要求,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步伐,逐步达到年轻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数量要求。

(10)关于“干部激励机制未激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干部职数,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完成市水利局机关及局属两个参公单位18位同志的职级晋升,并组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及档案审核等工作,提升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11)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全面的政治生态调研;督促驻在单位开展一轮政治谈话,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开展防汛抗旱、重大水利工程、营商环境、干部作风专项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专责监督和日常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二是督促原局属国有企业南昌水利电力建设公司修订《南昌市水利电力建设公司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局属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情况检查的通知》,并对局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3)关于“水利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南昌县沙溪迎流顶冲相关问题已于2022年4月完成整改销号,湾里区乌井水库、红谷滩区廻栏圩相关问题已于2022年9月完成整改销号,其余2022年待销号问题也均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印发《南昌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水利综合督查的函》,开展2023年第一次水利综合督查,通报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督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市委巡察整改的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和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后续巡察整改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部分完成整改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加强日常监督,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二)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综合执法、固定资产管理、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风险防控点的管控,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三)坚持常态长效,不断提升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狠抓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以问题的整改推进制度的完善,从根源上杜绝问题的滋生蔓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深化作风建设,持续锻造作风优良水利干部队伍。坚持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促进作风建设的新提升,紧紧围绕全市“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大力践行“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牢记水利为民初心,多谋水利富民之策、多行水利利民之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利剑带来的新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1-83883953;邮政信箱: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府路南昌市政府南七楼。

中共南昌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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