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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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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部分局领导调整分工通知如下:

一、胡崇敬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二、涂传建同志

负责计划财务、审计、招商引资、重大重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联系市水保与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进贤县、西湖区。

三、詹成龙同志

负责组织人事、党群、离退休干部、机关纪委、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文明创建、局“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及“三令制”考核工作。分管机关党委;联系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安义县、湾里管理局。

四、胡秋华同志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五、吴民同志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赣抚尾闾工程、诚信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利风景区工作。分管综合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科;联系市城市防洪事务中心、南昌县、高新区。

六、吴海勤同志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水利稽察工作;负责河湖长制、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联系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区、红谷滩新区。

七、罗柏林同志

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科技、水利技术、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工作。分管水资源科;联系恒湖垦殖场、将军洲农场。

八、邹  幸同志

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对外宣传、对口帮扶工作,协助分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分管办公室(除组织人事工作外);联系青山湖区、东湖区

九、冒红星同志

负责政策法规、维稳信访、河道采砂监督及管理。分管政策法规科;联系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水利电力建设公司、青云谱区、经开区。

局领导出差、休假期间,分管工作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如下:胡崇敬同志工作由指定的副局长代管,涂传建与邹幸、詹成龙与邹幸、吴民与罗柏林、吴海勤与冒红星互为AB岗。

考虑到水利工作的特点,特别是汛期,如果代管工作的局领导也同时出差,其负责的工作按局有关规定由相应领导同志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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