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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画院2022年度决算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9-26   访问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画院(南昌美术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是2021年南昌市组织机构改革,南昌画院(南昌美术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南昌瓷板画艺术博物馆)整合组建南昌画院,挂南昌美术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牌子,南昌画院(南昌美术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美术作品和南昌瓷板画的研究、培训、创作、征集、典藏、陈列、展览以及交流等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创作部、宣教部、保卫部、展览部。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559.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50.09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559.38万元,较2021年增加463.67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拨了上年度的绩效奖;本年度年中下拨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59.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559.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59.38万元,较2021年增加113.5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的绩效奖和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以支定收,年末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9.51万元,占25.6%;项目支出1159.87万元,占7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5.97万元,决算数为155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6.12万元,决算数为130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的绩效奖。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6万元,决算数为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新增1人,缴纳了单位职业年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9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支付了南昌瓷板画研究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8万元,决算数为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0.43万元,较2021年增加34.92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的绩效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21万元,较2021年减少170.99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88万元,较2021年增加41.45万元,增长2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了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83万元,决算数为4.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3.42万元,增长24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出行受限,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83万元,决算数为4.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3.51万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进行了大修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决算以支定收,故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7%。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小型轿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59.8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决算公开表-南昌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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