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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6-03   访问量:

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主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

责:

1、根据建设“旅游产业大市”的目标定位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旅游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编制旅游产业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行政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推进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全面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研究制订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客源地建设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旅游文艺的创作;负责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旅游行业信息发布;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4、负责对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推进旅游标准化。

5、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级旅游服务公共平台,建立完善“12301”呼叫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投诉中心、南昌旅游网站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6、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抓好旅游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众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

7、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旅游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8、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红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委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南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南昌市旅游执法大队),从2002年9月成立之初起就没有实行独立核算,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局本级中。全委(含下属单位)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岗人数28人,其中:行政机关23人,全额补助事业5人。财政供养人员50人,其中:在编在职行政编制2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退休人员16人、外聘人员6人。公务用车定编7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65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980.95万元,较上年增长11.99%;本年收入合计4677.55万元,较上年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宣传促销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677.5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559.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559.95万元,较上年增长36.89%,主要原因是:宣传促销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98.55万元,较上年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年底宣传指标追加关网前不能及时转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15.36万元,占15.69%;项目支出3844.59万元,占84.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6.32万元,决算数为455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11%,主要原因是: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范围内。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6.53万元,决算数为446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530.28 万元,较上年增8.11%,主要原因是:奖金基数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3956.68万元,较上年增长42.34%,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委托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8万元,较上年增长18.39 %,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比往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决算数为5.19万元,完成预算的38.44%,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7.1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66.4%,上年未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万元,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5%。主要原因是:精减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5.09万元,较上年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增加聘用人员劳务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2.34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委成立了以市党委书记、主任陈清华同志为组长,万代、徐芬、帅晓萍副主任,佟焕哲调研员,罗东文、邓穆超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建昌主任兼任,全体工作由吴芳华对接。

根据《2017年度市旅发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此次项目评价各处室通过了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项目满意度5项指标,对4个子项目的项目实施进行了自评:其中旅游产业品牌、发展绩效奖励项目99分;旅游宣传促销项目98分;旅游景区(点)建设补助95分;其他旅游工作项目99分。旅游产业品牌奖励及旅游发展绩效奖励占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权重的16.49%;旅游宣传促销占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权重的51.80%;旅游景区(点)建设扶持补助占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权重的17.12%;其他旅游工作占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权重的14.59%。

综合权重部门自评得分为97.80分,主管部门复核得分为97.80分。

第三部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参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规范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荐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旅游宣传: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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