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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昌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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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精神,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相关要求,2023年3月1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昌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序推动南昌民宿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主要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加强领导、重点任务、规范建设管理五部分内容。在引导民宿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南昌实际,从民宿规划、特色提升、品牌打造、宣传推广、人才培训、评星定级奖励等方面提出了13条举措,全链条推动民宿经济发展。

在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科学优化布局;二是提升产品特色,大力发展“民宿 ”新业态,推动民宿与农业、林业、水利、体育、康养、文化、商贸、餐饮等产业融合;三是优化证照办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制定民宿证照办理政策;四是整合闲置资源;五是鼓励“点状供地”模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六是拓展发展空间,推动民宿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七是加强扶持奖励,积极扶持民宿发展。八是加强宣传推广,推进“互联网 民宿”。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4年,全市培育建设3-5个国家等级旅游民宿;到2025年,全市形成1-2个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精品民宿集聚群。

按照《实施意见》,各县区文旅部门要牵头加大证照办理协调力度,营造便利环境,探索建立部门联勘联审机制,有序实现民宿开办“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窗发证”。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依据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各县区文旅部门定期将已开业的民宿单位清单抄告给属地消防救援部门,由消防救援部门将民宿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实施意见》还提出,推进“互联网 民宿”,支持民宿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争取电商平台在宣传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扶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乡村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推广旅游民宿产品及线路,编印制作宣传册、宣传片,运营好南昌旅游优选平台等各种传播渠道助力民宿发展。开展文创进民宿、特色民宿评选等活动,用好工信部全国化平台办好民宿设计大赛,提升行业影响力。

《实施意见》在民宿规划、特色提升、证照办理、评星定级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举措,锚定了方向,旨在从机制体制层面破解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极大地调动南昌民宿业提档升级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南昌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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