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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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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011日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www.saintpaulhem.com)和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www.ncwhj.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3986887,传真:0791-3986880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结合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局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网站首发。特别是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文化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市文化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及其他保障工作,以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为技术支持的工作机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条,其中:

1、概况类信息1条;

2、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类信息1条;

3、人事信息2条;

4、行政执法依据息6条;

5、政务动态类信息14条;

6、公告公示类息14

7、统计数据类信息1

三、依申请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正确理解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和及时,对出台的政策和措施没有做到即日出台、即日公开上网等;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到。部分在网站公开的信息在形式上不够规范、内容上不够完整,影响了群众对信息的获取。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2、加强内部科室的协调、协作,及时收集和整理新产生的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公开;

3、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掌握和规范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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