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湾里管理局工委 湾里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湾里管理局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
入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管理局各部门,驻局有关单位:
《湾里管理局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实施办法》已经湾里管理局2023年党工委议军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工委 |
办公室 |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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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 |
湾里管理局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征兵工作质量效益,充分调动全局各镇、街道、管理处征兵工作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工作条例》和《关于调整开发区(管理局)兵役征集工作和南昌市鼓励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人才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南征〔2022〕45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对应征地为湾里管理局辖区参军入伍的义务兵大学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按6000元/人标准、专科毕业生按5000元/人标准发放(学历证明以当年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为准)。所需经费2023年起列入财政年度预算。随义务兵第一年优待金同时发放。
二、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大学毕业生参加我局预定兵体检、政考的,由局人武部报销往返交通费(高铁二等座以下),并依据财经纪律,凭票核报食宿费(累计不超过500元/人 )。以上经费由局财政办列入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由局人武部从征兵工作经费中支出。
三、湾里管理局户籍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在服义务兵期间,由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镇(街、处)相关部门每年春节、“八一”期间对其家庭进行精神和物质慰问,每人不高于800 元/年(参照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标准)。所需经费2023年起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喜报后,组织镇(街、处)及军人家属所在村(社区)干部 20个工作日内将喜报送至受奖军人家庭,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现役军人家庭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 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役征集领域助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征〔2020〕14号)执行。
五、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应征入伍,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享受入伍相关优惠政策。
奖励经费科学做好预算,每年奖励经费视征兵实际情况安排预算。
其他未尽事宜,以省、市相关规定为准,办法最终解释权属湾里管理局人民武装部。本实施办法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