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及任务
对照国家文旅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省文旅厅对创建梅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指导意见,以及湾里管理局创建梅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工作任务(详见附件1),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启动并完成创建梅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22年2月底前)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相关职责(2月底前);2.做好与上级主管单位的政策沟通对接工作(2月底前)。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22年3月)
1.完成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3月上旬前);2.召开全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3月上旬);3.由专业规划团队制定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方案(3月中旬前);4.邀请专家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3月底前)。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22年4月-8月)
1.由规划团队制定度假区规划文本(4月底前);2.初步完成申报文本(5月上旬前);3.完成度假区规划审批(5月上旬前);4.完成度假区提升建设(8月底前);5.完成度假区申报汇报视频制作(8月中旬前);6.邀请业内专家进行模拟评审(8月底前)。
第四阶段:迎省检阶段(2022年9月)
1.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邀请省、市主管单位领导和专家现场指导。同时,修改完善创建相关申报材料(9月中旬前);2.迎接省文旅厅初评。完成国家级度假区创建初评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底前)。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
对创建梅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进行总结;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与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提升工作,不断深化,创出特色。
第六阶段:迎国检阶段
由湾里管理局向国家文旅部提交申请,接受国家文旅部专家组的复核验收,完成梅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机构:文化旅游办
咨询人:高俊
咨询电话:0791-83760263
咨询地址:岭秀湖街1号湾里管理局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