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再创湾里管理局经济发展新优势,通过对其他数字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出台有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湾里数字经济企业的深入调研,结合管理局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交流,作出对湾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相对精准的分析和预判,出台针对符合湾里管理局发展特点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拟制定《湾里管理局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湾里管理局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
二、制定依据
本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及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精准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数字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执行范围
《办法》适用于在湾里管理局依法注册并在湾里管理局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的企业。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三个板块的主要内容,分别为适用范围、扶持办法和附则,其中扶持办法板块共有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主要包括鼓励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在我局落户,对在我局经营满一年且该年度营业收入达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200万元落户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并纳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局辖区内的新增数字经济企业,前3年按当年对局级经济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第4一5年按当年对局级经济贡献的50%予以奖励等内容。
二是强化资源要素支撑。主要包括实施“以才奖才”政策,按照数字经济企业已有市级高层次人才数赋予企业自主举荐人才名额,对纳入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举荐人才当年度享受所属地高层次人才申租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及义务教育子女入学安置政策,推动数据中心、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支持大中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改造等内容。
三是扶持企业创新增效。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能力提升,按照证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和30万元,对获得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省级试点示范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等内容。
四是支持数字设施运营。主要包括支持数据中心运营企业与供电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对新增投入使用机柜数超500个的市场化运营数据中心,经认定后对新增部分全年平均用电单价超过0.5元/千瓦部分给予补助,每个数据中心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等内容。
五是其他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特别重大的数字经济项目或企业入驻我局的,经湾里管理局研究同意,采取扶持力度不低于全省其他县区的方式,通过“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招商政策,予以重点支持。
五、特色亮点
《办法》主要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层面先后在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重要工作部署。《办法》围绕关于上述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湾里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多方位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二)充分吸收现有政策。吸收采纳湾里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扩大部分政策适用范围。梳理汇总湾里已出台的各类鼓励技术创新、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发展等政策,对数字经济领域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
(三)着力推动政策创新。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对在我局举办全球性、全国性、全省性活动补贴、落户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给予企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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