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

【起草说明解读】《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访问量: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湾里管理局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新经济、新业态创新发展,打造业态丰富、人才聚集、创新驱动的电商直播产业生态,结合湾里实际,拟制定《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助力湾里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推动湾里高质量发展。

二、执行范围

《办法》适用于在湾里电商直播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依法注册并在湾里管理局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从事电商直播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及开展电商直播活动的企业以及本办法中明确支持的其他对象。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三个板块的主要内容,分别为适用范围、扶持办法和附则,其中扶持办法板块共有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鼓励电子商务领域招大引强。主要包括对符合《南昌市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在园区落户并承诺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驻园区的,为湾里企业直播业务培育网红达人及策划的网红经纪公司,上一年度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电商直播领域做大做强。主要包括对园区内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园区的电商直播企业,成功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奖励10万元等内容。

三是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和进社区活动。主要包括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对在我局上一年度投资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或上一年度农村电商站点(农村快递服务网点)数不少于10个的运营企业,按照项目上一年度实际支出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进社区,对在我局构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为10个以上的社区提供网络购物、生活代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上一年度登记使用人数不少于3000人,上一年度网络销售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网络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等内容。

四是支持电商快递协同发展。主要包括推进智能快件箱建设。对寄递企业自主投放的智能快件箱,上一年度新增智能快件箱100组及以上,且保持稳定运营的,给予500元/组的奖励,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培育快递服务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对于服务我局农业、制造业及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寄递企业,按照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上一年度年快递寄出量不少于300万件的,按0.01元/件给予奖励,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等内容。

五是其他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入驻我局的重大电商项目或企业,经湾里管理局研究同意,采取扶持力度不低于全省其他县区的方式,通过“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招商政策,予以重点支持。

意见反馈服务信息

联系机构:湾里管理局招商办

联系人:周超

联系电话:0791-83766036

联系地址:南昌市新建区岭秀湖街1号7楼   

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