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湾里管理局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工作,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损坏赔偿案件的启动率、办结率和覆盖率,湾里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湾里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将对《湾里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向我局反映。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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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