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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湾里管理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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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湾里管理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一、政策背景和必要性

2019年7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提出:“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相关文件均要求建立健全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强调建管并重、长效运行。为规范和加强我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湾里工作实际,制定了《湾里管理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和意义

湾里管理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镇(处)为主、服务外包、部门监管、局级奖补”的原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实现“运维管理规范,设施运行正常,出水达标排放”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5个部分,共18条。

一是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强调了运维管理原则和目标。

二是运行维护职责分工。明确湾里管理局建立健全以管理局督导、镇(处)负责实施、行政村配合、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提供服务、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职能部门、镇(处)、村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得良好运维。

三是运行维护管理职责及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有操作性的设施运维管理举措和要求。明确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应落实制度、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要求等。

四是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承担模式和具体奖补资金标准,提出各镇(处)应当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等。

五是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施行时间。

四、制定亮点

为了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运维管理,造成日后监督考核难的情况,《管理办法》提出各镇(处)负责督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管理科室和落实管理人员,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要按照建管结合原则和有关规定对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的运行维护工作开展监督、监管并建立台账。同时,《管理办法》提出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应当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职责及要求,建立运行维护管理专业队伍,制定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定期维护、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镇(处)报告运行维护情况等。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的定义:农村(包括行政村和自然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浴、洗涤和厨房等家庭排水其排水量随时间和季节变化,呈间歇性排放、水量瞬时变化较大的特点,其水质具有污染物浓度低、污染物种类简单、很少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水纹波动大的特征。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用于我局、镇(处)已建成和逐年新建投入运行的集镇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机构:湾里生态环境局
咨询人:刘鸿运
咨询电话:0791-83760814
咨询地址:梅岭大道湾里管理局第二幼儿园东南侧约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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