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局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新经济、新业态创新发展,打造业态丰富、人才聚集、创新驱动的电商直播产业生态,助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湾里高质量发展,打造强劲新引擎,结合湾里实际,印发了《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湾里管理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董慧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政策问答解读。
问:《办法》的影响范围有哪些?
董慧:《办法》适用于在湾里电商直播产业园区依法注册并在湾里管理局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从事电商直播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及开展电商直播活动的企业以及本办法中明确支持的其他对象。
问:《办法》中有关政策扶持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董慧:《办法》中有关政策扶持的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鼓励电子商务领域招大引强。二是支持电商直播领域做大做强。三是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和进社区活动。四是支持电商快递协同发展。五是其他方面的内容。
问:《办法》对企业推介湾里直播和宣传短视频方面提出了哪些扶持办法?
董慧:对园区内的电商直播企业,全年推介湾里直播和宣传短视频累计视频点击量不低于1亿人次,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单次直播视频点击量不低于500万人次,给予5万元奖励;单次直播视频点击量不低于1千万人次,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升级按差额部分补足,单个企业全年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问:《办法》对入驻园区的电商直播企业的房屋租金是如何进行补贴的?
董慧:对入驻园区的电商直播企业,年度直播纳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10元/㎡/月、12元/㎡/月、15元/㎡/月租金补贴,面积累计分别不超过100㎡、200㎡、300㎡。实际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低于租金补贴的,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补贴。租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由企业先行缴纳,具体金额及面积以企业与办公场地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补贴期为三年,一年一补。
问:《办法》对享受政策扶持的企业和机构有哪些规定?
董慧:享受《办法》中扶持政策的企业和机构,必须承诺企业相关奖励所涉及业务需在湾里管理局依法纳税且至少5年内不迁离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如确需迁离的,必须退还全部奖励和补贴。
问:下一步如何做好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
董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在湾里管理局政务网站等平台宣传并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知晓度,最大程度发挥《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对湾里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是抓好政策执行。持续推进《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各项政策有力执行,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湾里管理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 读 人:董慧(主任)
联系电话:0791-837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