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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关于促进湾里管理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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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局建筑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建筑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7号)等精神,结合湾里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湾里管理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王殿富就《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政策问答解读。

问:制定《若干措施》有哪些意义?

王殿富:我局制定《若干措施》,推出12条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局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加快优化全链条产业结构布局,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对于巩固我局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若干措施》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王殿富:适用于注册地、税收、统计关系均在湾里管理局的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凡建筑业企业当年度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查处的,不享受本年度各项奖励政策。

问:《若干措施》在哪些方面提出了多少项具体措施促进湾里建筑业发展?

王殿富:《若干措施》从鼓励外地企业来局发展、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企业扶持引导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培育企业做优做强,驱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实现我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问:《若干措施》中有关企业落户的奖励有哪些?

王殿富:《若干措施》中明确规定了对有关企业落户的奖励措施,对将总部迁入落户湾里的建筑企业,进行连续5年奖补,按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分别给予总额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其中: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按奖励总额的10%、15%、15%、15%、45%予以兑现)。

问:《若干措施》在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王殿富:我局建筑企业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的建筑企业,每一项给予一次性创新奖励人民币10万元;科技项目经专家评审,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等水平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人民币20万元的补贴。

问:本地建筑企业承接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会有相关奖励政策吗?

王殿富:湾里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在争先创优奖励方面,《若干措施》规定,本地建筑企业承接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市政金杯奖”等国家级奖项的,每个项目奖励100万元。获得省内“杜鹃花奖”的,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获得江西省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奖励10万元。获得南昌市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奖励5万元。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

问:《若干措施》对降低建筑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有哪些规定?

王殿富:局内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3%降为1.5%,对信用评价90分以上(含)和80分(含)至90分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50%和30%。落实建筑施工企业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并做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退即退。积极推广各类电子保函,鼓励担保机构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建筑业企业降低担保费用、简化担保程序。积极引导提升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占比,减轻企业负担。

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

解 读 人:王殿富(党委书记、主任)

联系电话:0791-8376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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