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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招贤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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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镇同意,调整招贤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管理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江若琳    司法所所长

副组长:余斌发    镇党政办主任

        俞智君    镇卫计办主任

员:胡建民    镇综治办主任

        赖红娟    镇经发办主任        

邬书丹    镇财政所所长

陈玉新    镇农办主任

   镇民政所所长

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办俞智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办、财政所、民政所业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会议4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今后如涉及人员调整,除领导外,其他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调整安排,由相关负责人自行接替,另报镇卫计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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