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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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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五年过渡期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家、省、市、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部署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迎难而上、敢作善为,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按照“守底线、增动力、促发展”工作思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更大成效“打造一园三区,建设幸福湾里”提供强有力支撑。主要目标是: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提高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全镇脱贫人口人均收入持续位于全局前列。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稳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建设,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铸牢乡村振兴底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1.强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积极推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小程序的运用稳步推进防返贫监测与农村低保申请“同步受理、同步认定、同步监测”原则开展常态化监测,提高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监测的及时性、精准性。实施分类精准帮扶,重点做好高风险人群的提前干预,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对未达消除风险条件的,定期开展帮扶措施“回头看”。实现防贫保险参保率100%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教办卫计办社会服务所城管办、各村

2.加大社会兜底保障力度。持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力度,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对“三类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做到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持续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所、农业农村办、各村

3.筑牢义务教育保障基础。健全教育帮扶动态监测机制,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各项政策,及时发放资助资金,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对农村地区教师培训力度和校长教师轮岗力度。健全控辍保学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责任单位:教办、农业农村办、各村

4.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每月开展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排查,继续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完善救治对象及救治待遇政策。扎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强化村卫生室管理,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全面做好全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落实慢性病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充分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及时落实救助政策。

责任单位:卫计办、社会服务所、农业农村办、各村

5.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持续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及时将农村低收入群体新增危房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每月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对动态监测发现并经鉴定为危房的立即启动落实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村规所、各村

6.夯实饮水安全保障根基。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供水设施管护的常态监测,与局卫健办对接港下、乌井、堎上的饮水安全检测,持续加强排查监控、动态清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居民饮水品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卫计办、各村

二、激活乡村振兴新动力,不断推进共同富裕

7.实施脱贫人口增收行动。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拓宽增收渠道,在增加经营性收入、务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上下功夫,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强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监测,精心组织开展年度收入信息采集,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可靠。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社会服务所、各村

8.实施帮扶产业发展行动。强化产业帮扶分类指导、联农带农,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思路,推动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和前景的产业帮扶补链强链、迭代升级,促进产业帮扶规模化、多元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多种形式途径盘活激活一批长期闲置低效资产;依法依规谨慎调整处置一批叫停终止的帮扶产业项目。加强村级(联村)扶持产业基地建设,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重点支持经营性项目,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带动农民增收。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做到应贷尽贷,持续强化贷后规范使用监管和风险防控,确保全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年度新增贷款在45以上并发挥实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各村

9.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加强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每月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信息动态监测,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就业。持续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时落实“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监测帮扶,提升职业教育就业率,确保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稳定在180人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社会服务所、城管办、各村

三、凝聚乡村振兴聚合力,构建一体帮扶工作格局

10.强化驻村帮扶力度。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施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压实定点帮扶责任,落实工作保障,不断提升帮扶实效。关心关爱2024年度乡村振兴优秀驻村干部,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责任单位:党建办、农业农村办、各村

11.提升消费帮扶水平。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优先采购帮扶产品,2024年全帮扶产品销售金额稳定在8万元以上。鼓励各类电商平台加强与本地农业企业对接,进一步助推帮扶产品上行。

责任单位:经发办、农业农村办、各村

12.强化社会力量帮扶。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组织参与投资乡村振兴,以共建促双赢。积极参与全市第三届“洪城红”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大赛活动,支持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性公益项目,合力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

责任单位:党建办、卫计办、农业农村办、各村

四、打好乡村振兴关键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3.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农村道路路面改造、沿线环境和安全通行能力提升。突出点、线、面融合,按照“一整四化八有”要求,推进火盘新村新村、官溪自然村、袁家自然村“两整治一提升”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强镇建设,着力推动农业特色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路域环境形象,加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不断完善农业特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乡村塑形铸魂,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城管办、项目办、财政所

14.全力推进“四融一共”和美乡村项目建设。立足我镇自然风光、特色产业、运动小镇等特点,打造以旅游观光、产旅融合、康养休闲为主体的“三带”总体布局。2024年重点建设融合示范村1个,以推动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改造提升乡村产业互联互通,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全域规划”理念,立足当下,谋划长远,推进村庄、产业、土地、旅游、环境、公共设施配套等“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编制好一批行政村规划,大力整合涉农资金,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逐步增加村民收入,持续提升村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村规所、项目办、财政所

15.推进“十三五”脱贫村建设。扎实做好“十三五”脱贫建设,继续高质量推进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一批符合东源村实际、独具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推动由村庄建设向产业发展提升。

责任单位:东源村、农业农村办、项目办、财政所

16.加强改进乡村治理。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治理,巩固拓展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成果。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乡村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创新进农村、进农户。持续开展“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依托“爱心超市”建设,强化正向引导激励,激发脱贫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党建办、农业农村办、各村

五、树立乡村振兴风向标,力促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17.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和各村各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确保“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督促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牵头责任,加强调度和推动帮扶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党政办、农业农村办

18.强化工作机制保障。落实定期调度推进工作机制,细化分解每月重点工作任务,每月召开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度会,统筹推进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做好市级“一评两督”。落实动态问题整改机制,统筹抓好2023年度国家后评估、省考、省级暗访督导等发现问题整改,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实行整改跟踪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整改问题各部门配合)

19.强化资金项目保障。规范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完善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前期论证。强化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力争年度支出进度达到100%。加强对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监管,对新增帮扶资产及时完成确权、登记、移交,并结合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清算核资工作安排,将帮扶资产及时纳入相应管理体系,持续发挥资产效益。

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农村办、经发办

20.强化工作作风保障。落实“大抓落实年”活动要求,发扬“四下基层”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健全完善舆情管控处置,高效处理12317信访件,及时防范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风险隐患。通过培训,持续抓好乡村振兴干部、驻村干部培训,确保乡村振兴业务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纪检室、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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