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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招贤镇村(社区)财务及公共资源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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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高村(社区)经济管理效能,根据上级有关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镇具体实际,制定印发了《招贤镇村(社区)财务及公共资源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招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罗俏就《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政策问答解读。

问:村(社区)集体资金由谁来管理?

罗俏:1、村(社区)财务由镇村账办负责管理。

2、实行民主理财。由各村(社区)建立3—7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3、村级小组账目由村委会统一监管。

问:村(社区)资金使用原则是什么?

罗俏:根据现阶段村(社区)收入、支出、债务现状,村(社区)资金使用应坚持一保运转;二保基础;三保急办;四保化债的原则。

问:村(社区)债权债务如何管理?

罗俏:村(社区)债务按照逐年偿还、逐步化解的原则进行管理。

1、严禁新增债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逐步减轻村(社区)负担。今后村(社区)一律不再新增债务,特殊情况确需增债,须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镇村帐办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2、债权清收。一般不新增债权,对财务上所反映的债权要定期进行清收,对确认收不到的债收,村(社区)两委要进行研究,作呆帐处理。

3、强化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责任。镇视各村(社区)经济状况下达年度化解任务指标,列为村(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内容,各村(社区)每年度必须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化债。

4、村(社区)其他收入原则上用于村急办工程和债务化解。

问:村(社区)如何强化资金管理?

罗俏:1、村(社区)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村(社区)的所有货币资金,一律由招贤镇村帐镇管核算中心实行专户储存。

2、建立村(社区)备用金制度。村(社区)日常开支采取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不超过1000元,备用金一律由村报帐员保管,严格控制个人借款。

3、严格把好支出审批关。报账申请书由经办人、村(社区)书记、主任、村账办资金会计、财政所所长、蹲点领导、镇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要做到七个不批:⑴非规范化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无证明人的不批;⑵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不全的不批;⑶购物用途不明或未按规定验收入库的不批;⑷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不批;⑸不符合开支范围和标准的不批;⑹未经同意先用后报支的不批;⑺支出事由不清楚,内容不完整的不批。

4、规范日常开支、发票、票据等管理。严格使用票据,不能随意作其它用途;收入要进帐,不能坐收坐支;所有征地项目土地款发放一律进行转账处理。

5、凡遇重大事项开支,须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通过后方可。凡是金额大于5000元的支出,需经村“三重一大”通过后方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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