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管理局招贤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湾里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招贤党政开放时间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791-8617323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网站(http//wl.nc.gov.cn/ncswlglj/sfzzxz/xzjczwgk.shtml);

2.“魅力招贤”微信公众号;

3.“魅力招贤”视频号

4.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招贤镇政务服务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不予公开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招贤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招贤镇申请获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招贤镇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招贤镇组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申请获取提交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各机关依据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招贤镇人民政府组室办公室(其中:招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见下)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要求进行申请

3.现场申请现场填写并递交申请表(其中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填写地址为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招贤镇人民政府一楼政务公开专区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见下)

(二)申请处理

1.各组室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各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各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各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收费项目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收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收费对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收费时限及方式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

缴费时限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标准

计收类型

按件计收

按量计收

适用情形

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

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

计收方式

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累计申请件数

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计收标准

10件以下(含10件)

11-30件

(含30件)的部分

31件以上的部分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30页以下(含30页)

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

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

201页以上的部分

不收费

100元/件

不收费

10元/页

20元/页

40元/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招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招贤镇党政办,办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招贤镇人民政府313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0791-86173230邮政编码330004;电子邮箱zxz6173229@163.com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791-86173230

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招贤镇党政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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