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主管外事、港澳事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对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起草全市外事、港澳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市外事工作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处理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港涉澳工作。(二)牵头做好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访昌的有关工作;归口协调市级领导的涉外活动;办理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外事礼宾工作。(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昌访问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核;指导申办因公出国(境)证件及签证、签注,负责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等业务;指导对外事干部和出国(境)人员及其团组的外事政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四)归口协调全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工作联络与交往;协调处理外国人在昌以及我市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事务;管理在昌的外国记者。(五)归口管理全市涉港涉澳事务。负责统筹、指导我市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协调处理港澳同胞的来信来访工作,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在昌的合法权益;负责港澳同胞捐赠的接收工作,并参与对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六)负责全市国际友好城市缔结与交流;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涉澳突发事件。(八)配合纪委监委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