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 医疗机构的设置及执业许可
许可依据:1、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1994年9月1日起实施)
2、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1994年9月1日起实施)
3、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年4月7日国务院令第374号发布,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收费标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50元/本(正、副本)
收费依据:赣财综字[1997]45号,赣价费字[1997]22号
具体内容见附表。 |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