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西湖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
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区属各学校、区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做好 2024 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 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 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4〕1号)文件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贯彻“双减”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区为主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县区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我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在南昌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指导下,我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明确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计划,确保具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免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向社会、学生家庭进行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全区区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严格招生计划,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五)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巩固其他年级班额控制成果。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2024年,继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小学招生工作,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全区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幼升小、小升初信息采集的时间分别为7月15-19日、7月8-12日,具体要求见线上线下公告。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依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全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学区范围于6月27日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1.小学入学年龄要求: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区学校书面申请,学区学校审核后报区教体局备案,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入学的,应向学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学校报区教体局备案。
2.初中入学要求:2024 届小学毕业生,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小学学籍且为“小学毕业 ”状态。无小学学籍或未毕业的学生无法录取初中学校并建立初中学籍。
3.招生依据:2024 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 年初中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
4.学生信息采集:经“入学平台 ”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 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需提取及核验的信息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家庭户籍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提取家庭户籍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
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5.学区生源及其类别认定: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
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学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6.房产认定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 2023年12月31日前。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7.录取及报到安排: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幼升小、小升初由“入学平台”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提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各学校依照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录取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招生办自主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依据“入学平台”的分配信息和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8.完成阳光分班建籍工作:
(1)全面推行阳光分班。本年度新生入学将通过派位系统实施阳光分班,8月底各校张榜公布分班情况。学生分班结果、教师分配结果报区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2)新生建籍建档工作。9月2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在“入学平台”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并建立完善新生学籍(新生微机档案)和含儿童防疫接种卡在内的学生个人健康档案。要求各校对有心脏病等特殊疾病或病史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建档,并告知任课教师。各校要为每位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建立入学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3)未报名适龄儿童去向确认工作。9月15日前,完成“入学平台”已录取未报名学生去向确认工作。通过上门、或与派出所、街办社区、残联等部门联系,准确了解未报名学生去向情况,确保本学区内已录取学生全部入学。
(4)新生花名册上报工作。9月底各校将新生花名册报义务教育股。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区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等证件,到西湖区育智学校报名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拥有西湖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西湖区育智学校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探索入学新形式,即: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选择区域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本城区对集中接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
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开展“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重点资源教室+普通资源教室”随班就读三级资源体系建设的实验研究,促进开放、包容、多元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为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随班就读的便利。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同时,各学校要对既无法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又不具备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西湖育智学校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 。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四、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3号)《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洪教基字〔2018〕5号)《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公字〔2018〕58号)《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 9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洪办发〔2019〕15号)等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并在一定范围公示。以上优待人员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另行通知。
(二)根据《南昌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及管理实施办法》(洪办字〔2016〕27号),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三)来昌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组织招生
为强化全区招生工作领导,西湖区教体局成立由廖小兵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校书记、校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丽、欧阳雅静兼任。西湖区招生办在西湖区教体局的领导下认真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指导各校切实做好各项招生政策的具体落实。
办公室成立招生工作专班,专班由义务教育股和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中:义务教育股负责招生政策制定、学区划分和招生计划确定,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安石路一带政府购买学位和选择南昌市二十七中学生源审定,农房及其拆迁安置房数据库摸排、建立,以及做好涉及招生政策的接待解释工作;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入学平台信息采集组织,咨询、接待、政策生源信息上报、生源分配录取、阳光分班的组织,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含摇号沟通对接),导出录取数据交义务教育股以作学籍办理依据。
各集团、各校区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周密部署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招生宣传,选调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熟悉、协调能力强、耐心细致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及毕业生家长就各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并组织信息采集的填报指导。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要求,确保今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各集团校和各校区应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校就读难题,缓解家长多校接送子女的不便。
(二)提前做好入学预警
今年,我区进一步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尤其对朝阳新城片区入学需求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更是强化了义务教育县区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西湖区委区政府对该区域学校网点建设全面提速,今年新增四所新校区开班办学,即: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锦校区、珠市学校教育集团水厂路校区、松柏学校教育集团兰宫路校区以及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抚生路新校区,新增学位4620个,缓解了该区域学位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大力推进教育均衡
按照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西湖区各学校资源,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市教育局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从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202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在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休学或自外地转入南昌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四)加强学籍管理
区教育考试中心应于 9 月 20 日前将各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义务教育股。各学校要在 10 月 15 日前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并实际在校就读的新生申报学籍,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五)加强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避免开学后出现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因贫困残疾而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等现象。并及时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完成“疑似辍学”学生台账的核查工作。同时,将到校报到就读新生名单与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新生名单进行逐一比对,对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梳理其实际就读去向并于 10 月 15 日前报义务教育股备案。对不明确就读去向的学生,一律视作辍学行为, 由学校会同社区、街道办事处等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六)加强招生督导评估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加强对有关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七)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 “十项严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区教体局将对照教育部开展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紧盯招生全过程,对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决整治“暗箱操错”、“掐尖招生”等现象。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西湖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86564950;信息采集咨询电话:87832775,87832776;违规举报电话:86597530。
附件:
1.西湖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 “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3.西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 (含市属)
4.西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数
5.西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9日
附件1
西湖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或编班。
2.坚持“公民同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3.坚持“唯一志愿”。每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4.坚持“两个统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志愿填报时间、统一录取时间。
三、工作安排
1.核定招生计划。我局依据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条件标准,运用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通报等,严格核定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义教科、社管科备案后下达。控制办学规模,原则上招生计划数不超过该校当年毕业生人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资质由西湖区教体局负责审核。
2.明确优先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利用普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布招生简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招生广告(简章)前,应报西湖区教体局备案。招生广告(简章)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经教育部门审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报名方式、招生程序、监督电话、校园开放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预约和报名等,不收取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挂钩)等,并应明确学校的民办性质。
4.组织校园开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借校园开放日的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面试、笔试,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优先录取、跟班借读资格。
5.组织填报志愿。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管理地统一管理。西湖区教体局审批或管理的民办义务学校(小星星英语学校、明远双语小学、南昌百树学校),面向西湖区招生。幼升小招生对象为:①在西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且具有园籍的适龄儿童;②具有西湖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小升初招生对象为:①西湖区小学毕业生;②具有西湖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少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应按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安排登录“入学平台”注册信息并填报志愿,符合我区民办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双(多)胞胎学生,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填报,信息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6.开展招生录取。
(1)属于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的,由西湖区教体局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安排学位。若放弃政府购买学位安排的学生,则由西湖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后,方可利用普通招生计划,招收其他生源。
(2)报名人数未超过普通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并在区招生办组织的阳光分班时一并随机编班。报名人数超过普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同时进行电脑随机编班。
(3)未获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由西湖区教体局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至公办学校入学。若具备录取资格(含政府购买学位、提前录取)的学生放弃录取,该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补录。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西湖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7.正式录取报到。通过上述招生流程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录取完毕后不再受理学位放弃和补录。正式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
四、有关要求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和分班的参考或依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规学校,将依照《南昌市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小升初选拔性测试;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组织预报名、联合招生;严肃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学籍管理,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到校报到、就读、申报学籍。严禁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且不得为其申报学籍。严禁出现空挂学籍、招收无学籍学生,一经核实,将按照不低于查实学生数量1.2倍的比例,常态化压减学校招生规模。
4.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随机派位、编班操作办法等具体工作方案将由市教育考试院协商西湖区招生办制定下发。
附件2
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3
西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含市属)
序号 |
单位 |
班级数 |
人数 |
序号 |
单位 |
班级数 |
人数 |
1 |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总校 |
8 |
400 |
11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水厂路校区初中部 |
6 |
300 |
2 |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八中校区 |
6 |
300 |
12 |
南昌市松柏教育集团兰宫路校区 |
12 |
600 |
3 |
南昌市铁路第一中学 |
9 |
450 |
13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抚生路校区 |
4 |
200 |
4 |
南昌第二十七中学校南昌二十七中学校(含原二十四中校区) |
15 |
750 |
14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桃花校区 |
6 |
300 |
5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总校 |
12 |
600 |
15 |
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团结路校区 |
1 |
50 |
6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 |
5 |
250 |
16 |
广南学校教育集团广南校区 |
6 |
300 |
7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华侨城、云海路校区 |
13 |
650 |
|
|
|
|
8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子羽校区 |
6 |
300 |
|
|
|
|
9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云锦校区 |
17 |
850 |
|
|
|
|
10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云飞路校区(南昌市珠市云飞学校) |
6 |
300 |
|
|
|
|
总 计:班级数为132个班,计6600人。 |
备注: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锦路校区前三类生源应招尽招,该校区将于2025年春季正式投入使用,2024年秋季该学区生源单独编班并在云海路校区过渡一个学期。
附件4
序号 |
单位 |
班级数 |
人数 |
序号 |
单位 |
班级数 |
人数 |
1 |
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站前路校区 |
6 |
270 |
13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书院校区 |
2 |
90 |
2 |
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千禧莱茵校区 |
7 |
315 |
14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抚生路校区 |
5 |
225 |
3 |
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飞路校区 |
23 |
1035 |
15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桃花校区 |
6 |
270 |
4 |
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华侨城、云海路校区 |
29 |
1305 |
16 |
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羊子巷校区 |
4 |
180 |
5 |
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子羽校区 |
6 |
270 |
17 |
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朝阳校区 |
4 |
180 |
6 |
珠市学校教育集团万寿宫校区 |
7 |
315 |
18 |
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团结路校区 |
1 |
45 |
7 |
珠市学校教育集团云飞路校区 |
12 |
540 |
19 |
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桃源校区 |
4 |
180 |
8 |
珠市学校教育集团水厂路校区小学部 |
8 |
360 |
20 |
进贤门小学教育集团进贤门校区 |
4 |
180 |
9 |
松柏学校教育集团松柏干家巷校区 |
7 |
315 |
21 |
进贤门小学教育集团石头街校区 |
2 |
90 |
10 |
松柏学校教育集团朝阳校区 |
22 |
990 |
22 |
进贤门小学教育集团濠上街校区 |
2 |
90 |
11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铁路校区 |
7 |
315 |
23 |
广南学校教育集团广南校区 |
3 |
135 |
12 |
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绳金塔校区 |
5 |
225 |
24 |
广南学校教育集团金盘路校区 |
4 |
180 |
总计:班级数为180个班,计8100人。 |
西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数
备注:1.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千禧莱茵校区、前三类生源应招尽招;
2.站前、珠市、松柏三大教育集团朝阳新城区域校区以前三类生源应接尽接为招生任务,按实际招生数开设班级数;
3.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抚生路校区做好储备1个班,即6个班的准备。
附件5
西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单 位 |
联系电话 |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股(入学政策咨询) |
86564950 |
西湖区教育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咨询) |
87832775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站前校区 |
86106244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千禧校区 |
86508678 86520512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飞校区 |
86517681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华侨城校区 |
86232920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海校区 |
86596690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子羽校区 |
86500073 |
南昌市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锦校区 |
86517681 |
南昌市珠市学校教育集团万寿宫校区 |
86616260 |
南昌市珠市学校教育集团云飞路校区 |
87702618 |
南昌市珠市学校教育集团水厂路校区小学部 |
19379198812 |
南昌市珠市学校教育集团水厂路校区初中部 |
86567297 |
南昌市松柏学校教育集团松干校区 |
86221772 |
南昌市松柏学校教育集团朝阳校区 |
86220753 |
南昌市松柏学校教育集团兰宫路校区 |
86220753 |
南昌市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铁路校区 |
86103273 86116063 |
南昌市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绳金塔校区 |
86415805 |
南昌市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书院校区 |
86264269 |
南昌市铁路第一学校教育集团抚生路校区 |
86531047 86531430 |
南昌市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羊子巷校区 |
86256340 |
南昌市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朝阳校区 |
86543432 |
南昌市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团结路校区 |
86594803 |
南昌市羊子巷学校教育集团桃花桃源校区 |
86586653 |
南昌市进贤门小学教育集团进贤门校区 |
86380738 |
南昌市进贤门小学教育集团石头街校区 |
86613386 |
南昌市进贤门小学教育集团濠上街校区 |
86628839 |
南昌市广南学校教育集团广南校区 |
86663523 86666927 |
南昌市广南学校教育集团金盘路校区 |
86264674 |
南昌市西湖区小星星学校 |
13732989491 |
南昌市西湖区明远双语小学 |
86620629 |
南昌百树学校 |
86500588 86199999 |
南昌市育智学校 |
86782731 |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总校 |
86266413 |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八中校区 |
86217866 |
南昌市铁路第一中学 |
86111193 |
南昌二十七中学校(含原二十四中校区) |
86429512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总校 |
86583910 |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 |
86520205 |
备注:各校区排好值班,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做好接待及电话咨询,接待过程中耐心、细致,注意工作纪律,加强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