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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50--2024-007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3-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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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南昌市卫生学校、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昌高级技工学校、豫章师范学院(中专部):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兜牢教育民生保障底线,现就做好2024 年度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助工作,明确资助重要性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深入贯彻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学生资助政策总体稳定,保持学生资助力度不减。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加强低收入人口教育救助帮扶,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法人代表责任制,巩固拓展“双负责制”保障,不断提高认识,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以第一等的工作要求引领学生资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一)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标准资助。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中的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因患罕见病加重困难家庭

负担的予以关注,并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县区及学校要按学期建立农村脱贫户、城镇困难群众及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的资助台账确保精准资助。

(二)统筹做好政府资助以及非政府资助项目

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政府资助项目,并结合本地(校)实际情况开展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工作。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作为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确保资助金及时足额发放

及时足额发放资助金。各县区及学校要开展奖助学金发放情况督导,不得跨学期发放奖助学金,免学费不得先收后退。及时将资助金支付凭证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告知发放结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县区及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资金发放和结果告知台账。

(四)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各县区及学校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资助金减免或发放后,在学期结束前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纳入资助范畴,务必在学期结束前减免或发放资助金。

三、强化学生资助基础信息管理

全面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数据质量,努力实现“3 个 100%”和“3 个零误差”目标。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生资助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不重、不错、不漏。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对接和数据共享,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数据应用,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等隐私敏感数据得到保护。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系统总结资助政策落实的典型和做法,宣扬涌现的典型案例、先进资助工作者、受助学生成长成才事件。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每个教室要长期保留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或宣传栏。持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途径和方式,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

五、按时完成工作进度

各县区及学校按时间节点完成学生资助认定、评审、发放、系统数据审核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张俊,刘晓东,胡羽桐电话,0791-83852191)

附件:2024 年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表

南昌市教育局

2024 年 3 月 19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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