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请求办理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锦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依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锦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站前路学校教育集团云锦校区
代码 2209-360103-04-01-386174
二、项目单位: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控规C08-02地块,雷池路以南、翠菊路以东、云飞路以北。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1#小学教学楼、2#中学教学楼、3#行政楼、4#食堂/风雨操场、5#西大门、6#北大门、7#主席台、8#地下室等建筑及二次装修工程,以及围墙和校区内道路、操场、绿化、景观、给排水、电力、基坑支护、光伏发电、海绵城市LID设施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147.34平方米,约36亩,总建筑面积19064.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60.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3.3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4809.12平方米,容积率为0.61,建筑占地面积5419.45平方米,建筑密度22.44%,绿地面积7764.28平方米,绿地率32.15%。项目建成后将实现840个学位(其中小学540个,中学300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343.1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1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76.3万元,基本预备费575.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奖补资金、债券资金等。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和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