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瑞金市象湖镇中艾食品商行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2年6月13日,赣州市瑞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金市象湖镇中艾食品商行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为引导消费者购买其经营的某羊奶商品,在其经营场所内张贴内容含有“养殖加工零距离一体化,羊奶城奶粉生产过程少环节、低环节、高保鲜 、无污染、0运输环节,保留原奶中最珍贵的免疫活性物质 。其他奶粉生产过程多环节、 高风险 、低保鲜 、有污染”等文字及图示的宣传海报,将当事人经营的商品与其它竞争对手经营的商品进行比对,当事人对上述宣传内容无法证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瑞金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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